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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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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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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09:3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1月21日,梅州、兴宁两级妇联到径南镇东升村开展“反家庭暴力周”宣传咨询活动,努力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她们依法合理反映诉求,对“家庭暴力”勇敢说“不”。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并对有需要的群众进行心理疏导。此外,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尤其是妇女的维权意识,此次活动还专门邀请了梅州市妇女维权站的志愿者林昊洌女士作专题讲座,为现场群众详细讲解了家庭暴力的定义、范围,以及家庭暴力中的受害人如何自救、保存证据等内容。

   据了解,之所以目前还存在不少家庭暴力现象,一部分原因是不少人还存有一些落后思想,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林女士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除了暴力行为外,目前冷暴力和经济暴力也大行其道,广大群众在适当的时候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勇敢对“家庭暴力”说“不”。(市电视台)
来源兴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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