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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依法治国,更期待“立木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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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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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1:0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期待依法治国,就像期待驱除蓝天上的雾霾一样成为时代的强音。人民期待依法治吏,就像期待中央巡视组到来一样成为反腐的主流——盼近平,盼岐山,盼来‘钦差’敢亮剑;盼包公,盼武松,盼来“打虎”大救星!人民期待依法安邦,就像当年老百姓盼望“等到山上的映山红开了的时候,红军就来了!”一样成为法治的旋律。据新华社报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是新中国开辟依法治国的“立木为信”新时代。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全会提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毋庸置疑,十八大以来中央查处的腐败案件令人深刻反思。现实中,一些地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监督走形式,制度当摆设,滥用职权、法外用权、执法不当问题屡屡出现,“弹性执法”问题备受诟病;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屡禁不止……然而,时下人民群众期待司法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已成为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更大期许。
依法治国关键是落实。人民盼望“史无前例”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推出了依法治国升级版,正是人民对依法保护公平正义的期待;人民期望过去那些迷恋“权力至上”、“拍脑袋就干,掐腰子就上”以及“大包大揽”等惯用的“无拘无束”的官员将一去不复还;人民希望依法治国应先依法治吏,时时做到上级监督不远、同级监督不软、下级监督不难、公众和舆论监督不缺位。期待依法治国,更期待“立木为信”。(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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