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另一半的名字,你愿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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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11-8-16 11:11:48 | 只看该作者

說得好呀。要不這樣,父母出首付,父母自己住,名字寫兩公婆的
引用( 梦回梅江 )
我的想法是:作为普罗大众来讲,大部分人的感情都是掺有杂质的,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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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11-8-16 11:31:14 | 只看该作者
回答小哈,我不愿意!如果TA一定要我加,我会看不起TA,哈哈,我也是很弱势的,我也要保护自己。 [:2-1:] 假如TA的房产证,主动要加我的名字,我也不会反对,但我不会主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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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33#
发表于 2011-8-16 11:56:37 | 只看该作者
你们讨论吧,

反正房产证已经有我的名字了,

离婚了,

也是一人一半!

等有一天我真的离婚了,

然后再结婚了,

再来发表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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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11-8-16 12:09:02 | 只看该作者
本来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这一闹,变成千家万户同念一本经,就是《婆媳经》。不加吧,丈母娘不同意,加吧,家娘也不是省油的灯。所以网友说得对,谈感情伤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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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35#
发表于 2011-8-16 12:15:37 | 只看该作者
真到那刻,人都不要了还要房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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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11-8-16 13:09:29 | 只看该作者
正因為人不要了才要房
引用( JHKING )
真到那刻,人都不要了还要房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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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发表于 2011-8-16 13:13:12 | 只看该作者
其實如果足夠愛TA,加個名字就是給予對方一份安全感。只要起了以後離婚怎麼分的念頭,那這份感情就值得懷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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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38#
发表于 2011-8-16 13:23:06 | 只看该作者
现代社会夫妻长时间生活在一起,难免有少部分人会分道扬镳的,加名字容易,分财产的时候就会后悔的.......

唉,现实就是这样,没有法律又不好,有了法律又要提前撕开面纱........

夫妻到底是合伙过日子,到底有没有感情,能否客观面对现实,能否在现实中客观地对待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人.............
涉及到财产的问题,这生活也就有了隔阂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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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匿名  发表于 2011-8-16 13:42:54
我是不加,

我的房子是父亲的名字,房子是父母出的钱,但已经说了,这房子是给我的。父母是防备她,但也是为我好。

有位网友说的不错,结婚毕竟不全是感情,还有财产,唉,说起来就麻烦。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发表于 2011-8-16 13:46:4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确实头疼,
男人不再是原来顶天立地养活一家的男人,女人已经不是原来的从一而终的女人,婚姻也不再是以前的婚姻。

现在看,现在离婚就像过去旅游,也许次数不多,但难免会出去一次。

什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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