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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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今年10月就55周岁了,曾经在梅州市玻璃厂工作了10多年,一直做的司炉工,高温工种,后面93年玻璃厂下马了.了解过从事高温工作的属于特殊工种,从事10年以上的男性5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这会去办理退休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提前退!!原因是因为88年~91年间的档案资料都因为之前存放的那间屋子因为破旧问题倒了造成所有在此期间的资料都毁了,浸湿了全没了.这样一来就少了这三年的档案,社保局和人才市场就不承认了,有人证也没用,他们只认档案.现在少了那几年的资料就等于还差2年才能满足提前退休的条件,可事实是我爸确实从事高温工作10年以上,档案丢失了不是我们的原因,为何却让我们平民来承担这莫须有的责任,再说档案丢失如果说是不可抗力因素,那我们还有足够的人证来证明,但社保局人才市场就是不认,只认档案,这让我们上哪找去.你们保管不当,我们承担责任,合适么?想想,提前退休5年,这是应该的,现在说退不了就退不了了,投诉无门,谁甘心啊!!急切恳请各位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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