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91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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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是由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设立、民政部门主管、专门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的事业单位。然而有一些人却“跑站”方式,从这家救助站出来跑向另一家救助站,由此长期蹭吃蹭喝蹭住,还蹭“零花钱”和车票,恶意求助,甚至在救助站里“施展拳脚”踹门砸窗。日前,五华县公安机关抓获3名恶意求助被拒、寻衅滋事的男子并对他们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从警方提取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8月31日晚上8时多,五华县民政局救助站内,3名男子在工作人员办公室前,时而蹲在地上商量着什么,时而站起来施展拳脚,用力拍打办公室铁门,或用脚踹门,似乎如此还不解气,转而拾起鞋子、石头砸办公室窗户。 在办公室里边的工作人员见状不敢出来,赶紧报警求助。五华县公安局华兴派出所接到求助电话后,马上派出值班民警赶到救助站,及时控制了3名男子的过激行为。见到民警的到来,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才敢打开办公室铁门走了出来。 华兴派出所民警经现场拍照取证、调取监控录像后,将3名外省男子传唤回派出所。经查,这3名男子分别叫石某(45岁,陕西省西安市人)、欧某(34岁,广西柳城人,冒用邵某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进站)和王某(34岁,海南省人),他们在河源市救助站里相识,此后3人一同从河源市救助站出来,坐车转往兴宁市救助站,并于8月31日下午到达五华县救助站。 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当天下午4时许,救助站里来了3名外省男子,称无力解决食宿问题,虽然其中2名男子已是老面孔,多次到救助站求助,但还是按照规定对他们进行了登记,并安排食宿。不想没过多久他们便说要离开,要求工作人员要么给他们每人50元,要么给他们每人一张到广州的车票,但车票不可以盖救助站的印章。他们的无理要求,工作人员给予了拒绝。更让出乎意料的是晚上8点多的时候,他们竟然在救助站里折腾闹事踹门砸窗,影响办公秩序并砸烂3扇玻璃窗户,造成损失约2000元。 据违法人员石某交代,因为提出的要求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由此一番商量后3人决定“闹事”逼迫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满足他们的要求。据欧某交代,去年冬其因赌博输了钱,后来听说救助站管吃管喝还有零花钱,不用劳动,从今年1月起便加入“跑站”的行列,专跑民政局救助站,至事发时已是第4次到五华救助站。 从救助站出示的证明材料看,石某从2013年7月以来,以“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为由,已是第8次到五华县救助站寻求解决食宿问题,停留时间为1天或3天不等。目前,石某及欧某、王某因寻衅滋事均被五华县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五华县公安局 魏清芳 曾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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