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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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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3 21:53: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时空网友。 于 2014-9-3 22:01 编辑

清凉山电鱼记http://bbs.mzsky.cc/forum.php?mo ... revpage%257D&page=1

电鱼是违法的。是不分品种大小的灭绝性的扑杀鱼虾蟹等水生物,而且也会误伤下到水中的人家畜、家禽,危害公共安全。
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力法》规定,向水中施放电电鱼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用电行为,如果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是要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电鱼”行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了。没有造成后果的由公安机关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拘留或罚的行政处罚,有后果的,则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
     不少省市自治区制定文件,对这种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如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公安厅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电炸毒鱼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闽海渔[2003]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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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4-9-3 22:04:45 | 只看该作者
你好,cc已将帖子下沉,感谢关注梅州时空社区,祝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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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4-9-3 22:30:56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帖,很老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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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地板
发表于 2014-9-17 08:52:52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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