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民工何汉文代表34名建筑农民工历时3天从兴宁法院执行法官廖海平手中领取到了29万余元支票后,兴奋地说:“我们的血汗钱终于到手了!”而这些农民工不知道的是,在执行的背后,法官为捍卫他们的权利与开发商周旋斗智斗勇。 2011年,黎某承揽了兴宁某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建设工程后,叫何汉文等34名民工到工地干活,34人在工地上干活时夏天要顶着炎炎烈日,冬天 顶着刺骨寒风,完成模板安装、砌墙、浇灌混凝土等重体力劳动,经常从黑夜不睡觉干到第二天白天,但黎某却扣押部分工资,2013年结算工资时,黎某和房地 产公司以工程尚未验收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工资。民工们多次讨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兴宁法院审理后判令黎某和房地产公司在10日内支付所欠工资29万余 元。 由于对方仍然拒不履行判决,兴宁法院在7月27日立案执行,执行法官廖海平上门找到黎某和房地产公司代表说明执行程序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 责任,而房地产公司在此时仍然企图减少付款金额,其代表私下向廖海平提出以立即支付25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此案,否则公司只能继续耗下去。廖海平根据查明 的财产情况,认为该公司有足够能力还款,变相和解会让农民工的工资缩水4万余元,遂立即驳回其建议并冻结了相应的财产。在凌厉的执行攻势下,该房地产公司 只好从银行汇付了剩余的全部工资。 (巫乐庭 吴杰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