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打且清除:震慑“指鹿为马”易,镇住“害群之马”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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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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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17:2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通报了8个新闻敲诈典型案件,进一步推动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专项行动深入开展。19日,新华社记者就专项行动开展的背景、取得的成果及下一阶段主要任务等问题专访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建国。

蒋建国说,8起案件公布后,社会反响很强烈,但也有人把我们提出的一些要求,误读为不允许批评性报道。事实上我们历来坚决保护记者正当合法的采访权益,也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之所以强调记者开展批评性报道要经过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既是一贯的规范性要求,也是因为目前查处的新闻敲诈、假新闻案子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个别记者未经所在新闻单位同意私自以批评报道作要挟实施的。

蒋建国指出:长期以来,新闻记者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具有崇高形象。这支队伍总体素质是好的,但确有极少数记者道德缺失、胡作非为,更有一批假记者目无法纪、坑蒙拐骗,还出现真假记者内外勾连、相互利用的现象。这些害群之马的存在,严重败坏了新闻工作者队伍的社会形象,伤害了绝大多数坚守职责的记者的声誉。

蒋建国强调,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处罚,仅靠行政处罚不足以震慑不法人员;对违反党纪政纪人员和单位责任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综合运用司法法律和党纪政纪这两大利器;对重要案件通报媒体主管单位领导,并将案情通报全社会,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众所周知,媒体记者既是使命在身,又是肩负正义,是公众形象的代言人。然而,从总局公布的八起案件中透视有的真记者道德缺少,丧失了记者的良知,不惜放弃价值观,甚至与假记者狼狈为奸、一拍即合,从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更为恐怕的是歪曲事实,隐瞒真相,制造假新闻,从而混淆视听,表演得丑陋不堪,为世人所不齿。从某种程度上说,真记者违法违纪甚至比假记者造成的影响更大危害更严重。

毋庸置疑,此次总局亮剑足以说明是对新闻界再次整肃记者队伍、捍卫职业道德的正义行动,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但是,整肃媒体行业的乱象亟需从整顿自身队伍开始,因为媒体舆论监督权力缺少监管,台前幕后必有魅影,而这魅影来自何方?令笔者担忧之处,比假记者更可怕的是真记者缺乏监管而胡作非为。因此,只有敢于查摆深层问题实事求是不回避,剖析原因追根溯源不遮掩,整改落实有的放矢不敷衍,清除害群之马动真碰硬不护短。

正如蒋建国书记所言,出重拳、用真招,打一场持久战,直到彻底清除这一社会毒瘤。笔者以为,从法制角度看,如果没有一部完善的《新闻法》,就会缺乏依法对新闻从业人员违规违纪的强有力问责;从管理层面看,无论谁的指挥棒都应当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替代法律条文去管理行业。只有尽快出台《新闻法》,依法实施“问责制”,给新闻从业者带上“紧箍咒”,才能让其不为利益驱动、不畏强权、不变色。(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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