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摄影术诞生前,人体艺术就已经历了两三万年的历史。从石器时代的维纳斯到古希腊的雕刻到文艺复兴,都有人体艺术的传世精品。伴随着摄影术发明后的150年间,人体摄影艺术也在发展成熟,形成了不同的风格流派。而在国内,由于种种原因,人体摄影还处于初始阶段。对于已经涉足或正准备尝试人体摄影的影友来说,增加些理念上的认识是必不可少的。为此,记者采访了贵州南江大峡谷杯“人与自然”人体艺术摄影大赛评委、著名旅欧人体摄影大师何远波先生。
记者:您认为人体摄影作品的审美标准是什么?
何远波:首先是光影造型之美。人体摄影的造型、用光要漂亮,还要具有创造性。那种再现的、实录的方法,不适合于人体摄影。另外,应该具有社会意识,能升华人的情感,唤起人的自尊。
记者:从艺术的标准来说,您认为最好的人体摄影作品应具备哪些必要因素呢?
何远波:笼统地说有三点:一是要有审美理想、审美观,艺术家要有崇高的人格与理想;二是具备创造美的物质手段,能将感受到的美表现出来;三是要有创造性,不允许重复。
记者:从创作方面来讲,区分健康与不健康人体摄影的界线是什么呢?
何远波:我想有四个界线:
第一是创作动机的不同。艺术家拍人体,表现的是美的造型、力量和生命,比如男性人体的力量美,女性人体的柔美、曲线美。艺术家面对最杰出的自然造物——人体,都应有一种崇高的追求。而那些色情的、不健康的照片,追求的则是性、感官刺激、原始本能,都是些不入流的,也是丑的。
第二是创作手段不同。人体摄影原则上都应该是摆拍的,是在得到被摄者许可以后的双方的一种合作,而不应该是在被摄者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抓拍、偷拍。许多淫秽照片都是偷拍的。
第三是造型的不同。人体摄影应注重以光影、造型表现人体的美感、形象感、羞涩感等,而那些不讲光影、只追求暴露的照片,根本谈不上人体美。
第四是摄影完成后,作为艺术作品的人体摄影,摄影者愿意将其公布于世,得到社会的承认与交流。而不健康的色情照片则不敢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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