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兴师“革职”替代“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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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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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9 20:4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公安部表示,广东东莞部分娱乐服务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问题被媒体曝光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治、从严查处,坚决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及幕后“保护伞”,并派出督导组赶赴广东指导督办案件查处、问题整治和责任追究工作。同时,建议广东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东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负责人、民警的责任。在东莞掀起扫黄风暴同时,除广东省外,全国多地区陆续对各类娱乐场所开展扫黄行动,媒体公开报道的城市包括江苏南通、山东济南、广西柳州、黑龙江哈尔滨等城市。2014各地警方扫黄行动持续增加中。(综合人民网1月17日报道)
公安部发出如此严格的责任追究力度为警方敲响了警钟,严查涉黄违法犯罪,追责失职渎职者,让公众为之振奋。而且,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力度,今后在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组织者、经营者及幕后“保护伞”的重大事件发生中,对负有责任的警方责任人将不能以内部纠正、检讨等方式轻易蒙混过关,他们所戴“乌纱帽”或将因此不保。如果发现有问题的警方官员,就要采取责任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只有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及时曝光,才会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毫无疑问,依法治国首先应该是依法治警,一个有责任的公安机关,一个负责任的公安机关,一个能够接受公众问责的公安机关。所谓“问责”,就是责任追究。警方为公众负责,同时也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法律,人民警察必须承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维护公正、维护道德和履行法律责任等;同时,人民警察还必须无条件接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监督,特别是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保证责任的落实,为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笔者认为,公安部发出如此严格的责任追究力度,追根溯源,就必须要查源、查因、查事、查人、查制度。这“五查”给执法者们上一个“紧箍咒”,一个也不能少。这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严格实行责任问责,不仅应当从源头追究,更要从深层挖掘。防止责任过错追究的“集体负责论”,杜绝放纵真正的责任人,绝不能以任何名义敷衍了事,这样才有利于督促各地警方纠正到位、追责到位、杖责到位。警惕兴师“革职”替代“法办”,以免职或撤职等行政处分形式逃脱法律责任的追究。(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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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沙发
发表于 2014-2-19 20:49:02 | 只看该作者
可以根本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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