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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xyzlk 于 2014-1-19 19:23 编辑
来源:金羊网 发表时间:2014-01-19 14:49
金羊网1月19日讯 记者周聪、胡坤、涂雅琴报道:今天上午,在省人大珠海代表团分组讨论会上,代表们就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和两院报告展开讨论。而两天前警官徐飞提起的电信诈骗,再次成为代表们的热议焦点,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更直指“电信运营商是电信诈骗的共犯。”
从汤唯被骗事件说到身边人电信被骗的例子,公安出身的陈伟才说到现在的电信诈骗大多具有跨国性,犯罪团伙通常在东南亚,通过和我国运营商租用或者购买电话线路,设定一个号码段实现群发或者群拨号,而作为提供方的电信运营商,陈伟才说他通过公安部了解过,运营商完全有能力去辨别犯罪号码,实现阻拦。接着,他算起了一笔账,犯罪团伙群拨号,一个电话三分钱,但是诈骗一次得手就有十万以上,相当“低投入、高收益”。另外,陈伟才说起用户和运营商签订的“来电显示”业务,“功能介绍市为用户提供准确及时的来电信息,但是从这一点,它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冒充的。”陈伟才的话引起了在场代表们的赞同,“三大运营商是国有企业,但是没有尽到国有企业的责任。”在代表们看来,这一责任不仅涉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更牵扯到法律责任。
“我敢说,只要你有一个手机,一个家庭电话,同时有一张银行卡,你就有被骗的可能。”针对当今社会电信诈骗越来越普遍的现象,陈伟才认为众多受害者的不愿公开承认导致了信息的不对称,“每个人被骗的背后是他不敢张扬出来,怕没面子,所以社会媒体也见不到更多的人被骗,我们的法官也见不到电信诈骗的人报过来”。他认为长此以往,“电信诈骗犯罪团伙 利用网络、电信管理上的漏洞,法律上的漏洞,结合个人信息的泄漏,简直是全国都要崩溃。”而面对这一窘迫的现状,代表们认为一方面个人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保护,另一方面两院也应该深入地开展调研,了解情况。
就陈伟才提到的电信诈骗的立法处置工作,众代表们也是众说纷纷,律师徐凌认为这牵扯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分,也有代表提出在法律上“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陈伟才说:“我强烈要求,国家一定要把这个改一改,诈骗犯罪的主体不单是自然人,还应该包括单位。只要增加这么一句话,就能拿三大运营商法办,就能从源头上解决电信诈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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