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顿悟 于 2013-9-26 11:12 编辑
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李楠楠)据北京法院网消息,海淀法院于今日上午9时30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张某某、魏某某(弟)强奸一案。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海淀法院称,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17日零时许,与女子杨某某及徐某某饮酒后将女子杨某某带到酒店强行发生性关系,李某某等五人上午十时许被海淀法院一审认定构成强奸罪,此外法院还认定五人系轮奸、社会危害性大,犯罪过程中有猥亵行为,故在量刑中酌予考虑,一审判处被告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王某(唯一的一名成年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魏某某(兄)被判有期徒刑4年。被告张某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魏某某(弟)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宣判后,合议庭正在进行判后释法并安排未成年被告人与家属进行亲情会见。 在梦鸽之前,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海淀法院安检厅门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李某某被判有罪,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已与家属商定一定会上诉。 天一,天生含金玉而生的星二代,银枪小霸王、小孩宝马主、打人劳教一年、轮奸,究竟是如何坠落的星星,本图详解“坑爹”与“坑子”之路。 本博曾有评论:从“逆子”天一、瓜瓜反思“自杀式教育”热度(4) | 评论 (22) | 阅读 (290) | 分类 (行山论道) | 发表于2013-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