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惕]广东移动员工伪造公章、偷开集团业务 领导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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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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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 21:4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往事随风 于 2013-9-1 22:49 编辑

2013年9月1日新华社记者曝光广东移动员工伪造公章私开业务。针对这种情况,梅州乡亲应当提高警惕,拒绝再“饱喂遗洞”
【对策】发送短信0000到10086查看开了什么业务。这个非常关键,有些扣费可以从这里看出来。不要相信每个月10086发来的扣费信息。

我爸爸的手机就遇到过被偷偷开通“手机早晚报”,而10086的扣费信息却从不提示。投诉后,10086的工作人员竟然解释说是“系统检测到我爸的手机符合下发条件”。多么无耻的理由,它们都可以有脸讲得出来。



    以下内容转载自“新华网”新华网广州9月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乌梦达)2013年09月01日 12:23:40 来源:新华网

      这种“刻”出来的业绩增长,已经成为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部分员工长期执行的潜规则。“野蛮增长”侵害公众利益背后,也凸显监管部门监督乏力
  只要10元钱,伪造一个单位公章,几十、上百个消费者就“被订阅”音乐彩铃、手机报、包月等收费业务,移动公司的集团客户业绩不断增长,而绝大多数消费者还被蒙在鼓里。
  记者暗访发现,这种“刻”出来的业绩增长,已经成为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部分员工长期执行的潜规则。“野蛮增长”侵害公众利益背后,也凸显监管部门监督乏力。
  
成本低、获利高:专钻“集团客户”空子
  广东中山的苏女士到移动营业厅查询话费清单时,发现自己的手机从2004年开始,无缘无故多了每月5元的梦网月租费,一扣就是8年。“我从未开通,为何扣费?”
  手机莫名其妙被消费,很多人都经历过。各级消费者组织统计的投诉中,手机服务历来是排名靠前“重灾区”:擅自给消费者开通彩铃、短信包月套餐、变更收费项目……很多消费者甚至已经见怪不怪。
  一位广东移动公司的内部人员对“新华视点”记者表示,只要伪造几个公章,就可以同时给几十、数百个同一单位的人员开通收费业务,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这比给单个客户收费开业务成本更低、收益更高。
  这位内部人员表示,经常有私刻印章的人到移动公司送公章,“为了防止泄密,他们在电话和短信里把刻的公章都叫‘萝卜头’,到时候让你眼见为实。”
  近日,记者在广州市区广东移动某分公司单位楼下看到,上午8时45分左右,一个手提硕大黑色塑料袋的男子出现在移动公司楼下,拨打了几个电话,几分钟后,从移动公司的办公楼内先后走出三四名男子,有的脖子上还带着移动公司工牌,每个人都从该男子的大袋子里取走了几个小袋子。
  记者随后从其中一个小袋子中看到,内里放有3个单位的红色公章。
  “刻一个10元,超过10个打八折。”这位内部人员告诉记者,因为长期合作,数量很大,这是刻公章的人给移动公司员工的优惠价,“要是不熟的人,刻一个要25元”。
  这位内部人员说,像记者所见的类似伪造公章的行为,至少从2010年起就有了,已经成了潜规则。“平均一周要刻三四次公章,最多一次刻了33个单位的公章,多数是一些小公司和制衣厂,也有少部分是国家单位。”
  
营造业绩增长 不惜铤而走险
  公章,是一个单位的法定代表标志,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仿印、仿造、伪造、私刻。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规定如此严格,惩罚如此严重,为何移动公司的员工还敢铤而走险,拿伪造公章偷开集团客户大做文章?
  一位中国移动的客户经理表示,地方政府考核GDP,我们考核“KPI”,重点是放号、增值业务,每个项目动辄要求一个月完成上百个,完不成,就扣发奖金,剩下每月1000元的基本工资,只能喝西北风,甚至随时可能被辞退卷铺盖走人。
  “公司只要业绩,我们还要吃饭,靠自己跑业务,一个月也拉不到几个,对于这种显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能依靠伪造公章偷开集团客户来充数。”一些移动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长期、大规模使用伪造公章,也与移动公司的管理人员疏于管理、甚至有意放纵密切相关。
  这位内部人士表示,公司管理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或采取措施,“伪造公章的事公司很多领导都知道,但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11年时,有领导还特意叮嘱,上级部门要来检查,‘把萝卜头都收好’。”
  审计署今年5月披露的对中国移动的审计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1年,广东移动江门分公司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给145个号码开通了数据业务功能。
  在审计署披露问题几年之后,时至今日,记者暗访了解到,私刻“萝卜头”的行为仍在继续。就下属分公司员工伪造公章的情况,记者向广东移动公司发出采访函,但移动公司一直没有正面回复。
  
公众常遭劫 企业鲜受罚
  截至2013年7月,中国移动公布其用户达到7.45亿,全国手机用户超过11亿。扣费几块钱,看似不多,但有如此庞大用户基数,危害不容忽视。
  一些消费者表示,在“被消费”之后,移动等运营商既不发送信息,也不寄送账单,如果消费者自己不查询,根本不知道。苏女士表示,自己就被扣费已经投诉了1年有余,找过移动公司、消协、甚至还在政府问政平台发过投诉,移动公司仅仅停止了收费业务,对多扣的几百元退不退、赔不赔,至今也没给个说法。
  专家表示,消费者不爱较真,有维权意识淡薄的因素,更在于维权难度大成本高,经常是“为讨1元钱,要花10元钱”,举证困难不说,还要搭时间费精力,因此虽然抱怨声众多,但往往自认倒霉了事。
  正在提请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此进行回应。其中规定,违反消费者的意愿提供服务,涉嫌欺诈。消费者不仅可要求企业退款,赔偿金额也从过去的双倍提升到三倍。这将提升企业违规成本,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一些专家认为,公众经常遭劫,企业却鲜少受罚,需要法规持续健全,更需要监管部门持续“给力”,杜绝违规企业屡被整改屡不改的情况。
  法律专家表示,伪造公章行为触犯法律,如果大规模伪造并从事非法行为,性质就十分恶劣。作为国企,移动公司理应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带头垂范,如果调查证明其公司管理人员对下属员工的违法行为持纵容态度,甚至是授意放纵,需要追究其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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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1 21:57:47 | 只看该作者
去了外链,你把内容转发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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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1 22:48:02 | 只看该作者
作者已留有姓名啊,也有网站名称。如果都要发外链才算尊重原作者的话,禁外链的规则也就没用了。

你全文转发就行了,外链是多余的!(注明作者和网站名称倒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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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1 22:58:16 | 只看该作者
丑态百出的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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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9-1 23:22:05 | 只看该作者
不是我个人,是规则,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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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9-1 23:38:23 | 只看该作者
往事随风 发表于 2013-9-1 23:22
不是我个人,是规则,谢谢支持

风哥那只是一个【网址】,不是【外链】,因为随便你怎么点击,都是去不了的。除非你复制,然后再【粘贴】到“地址栏”才能访问。【网址】和【外链】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象梅州信息港、大埔论坛,都可以发外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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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7#
发表于 2013-9-1 23:40:38 |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你是电信还是联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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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2 00:48:41 | 只看该作者
wejo 发表于 2013-9-1 23:38
风哥那只是一个【网址】,不是【外链】,因为随便你怎么点击,都是去不了的。除 ...

我发现他们有些规则是抄这里的,有些我原创的句子,相当熟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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