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举办“广东汉剧·南国牡丹”摄影比赛的 通知
各县(市、区)摄协,各位会员: 迎接2013’世界客商大会暨客家文化艺术节的举办,进一步宣传客都梅州的文化艺术,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东汉剧和广东汉乐,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梅州市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广东汉剧•南国牡丹”专题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汉剧•南国牡丹”摄影比 二、拍摄内容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东汉剧、广东汉乐为主要拍摄内容。拍摄题材以近期作品为主,历史作品也可参赛。 三、时间安排 2013年6-9月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幅,奖金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
2幅,奖金1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
5幅,奖金
500元人民币 优秀奖 40幅,奖金
100元人民币 获奖作品分别发给奖金和证书。 五、作品展览 摄影作品将陆续在梅州宣传网、梅州网、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网站、梅州时空网、天下客家摄影网、梅州信息港等网站刊登。比赛结束后,将择优选择获奖作品在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展出,同时,挑选部分作品在《梅州日报》刊登。
六、比赛细则 1、每周五,在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牡丹剧场均有一场演出。参赛者可凭省或市摄影家协会会员证进场拍摄、参赛。其他时间拍摄请与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联系,联系人:张宇航,电话:13902780397。 2、截稿时间:2013年9月10日。 3、参赛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上交作品一律为8R,宽幅长条一般不超过12寸长度。 4、作品请保留原始影像,不要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但可适当作彩色饱和度调整。 5、作品背后需贴标签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邮编。 6、作品涉及著作权和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7、获奖入选作品发给奖金和证书,主办方拥有作品使用权,在出版画册、展览和公益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8、投稿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港角数码影像中心、新县城繁荣照相馆。
广东汉剧传承研究院 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