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旬的一天,安徽省颍上县国土局干部职工一起吃饭,参加午餐的还有该局副局长周某、办公室副主任闫某和其他三名工作人员。“酒后王某某被遗忘车内死亡。” 昨天,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当天午餐后,王某某乘坐闫某所开车辆,由于闫某当天也喝酒过量,将王某某遗忘在车内,后王某某可能因喝酒过量睡着了,且天气炎热,王某某最终因高温中暑后死亡。 “已对所有参与人员处理,参与工作日饮酒的人员都已被停职。”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目前,周某等人的处理已经上报到颍上县政府和阜阳市国土局,并等待处理。 赔偿:喝酒的人一起承担60万 “阜阳市国土局已派出调查组,到颍上县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还在调查当中。”昨天,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已上报该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三条处理意见:第一,对所有参与吃饭的在职人员,一律停职反省,等候处理;第二,责成颍上县国土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第三,在调查的基础上,对有关当事人、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有关各当事人签订了协议,赔偿死者家属60万元,费用由参与饮酒的人承担。”昨天,颍上县土地局局长告诉记者,该局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工作日午餐饮酒,接受别人宴请,他们不但违反了,而且酿成严重后果。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