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岁月——山娃闯深圳(九)

  [复制链接] 0
收藏
9
回复
257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10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3-7-1 13:22: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善松斋 于 2013-7-1 23:41 编辑

九,屋漏更遭连夜雨,双龙一风遭霉运。

     农历1988年年初九,我带着玉妹的行李回到厂里。原以为她过不了几天就会 出到我这里,可是没想到,我等了一天又一天,还是没有她的消息;我的心情糟透了,做什么也无精打采。我足足等了二十天,终于等来了一封玉妹写给我的信。
     信中写到:“龙哥!我亲爱的龙哥!我知道你很爱我,我也很爱你。可是,我父母不同意我们谈下去;并不是他们嫌你什么,而是我父母觉得两家太近,近得连锅香味都闻得到,另考虑到我的”丑“事你说不计较不嫌弃,但是乡亲们的言语和目光你恐怕也受不了;你说在深圳安家不回来,我父母说在外那有那么容易扎下根。我自己也觉得我父母说得在理,所以我希望你忘了我。龙哥!我没有干净的身子,我配不上你;我也曾幻想过
跟你在一起幸福生活;可是我没信心,我们有缘无分,你还是忘了我吧!
不要回信,我也收不到;不要打听我在哪里,就算你打听到了我也不会见你的。龙哥!我们能不能再见面就看老天吧!龙哥!世上比我好的姑娘有很多,你会遇到比我好的。龙哥!再见了我亲爱的龙哥。”
                                                                    你的玉草于年宵节
读完玉妹的来信,泪如泉涌的我跑到偏僻的地方,嗷嗷大哭起来。那凄厉的哭声我永远不想回忆。霜打的我,如同枯蕉叶的心情,再也无心工作。我请假三天,天天在宿舍昏睡。
     好不容易我才恢复了。1988年四月的一天,老天愁云笼罩,我心仍然忧郁。我费尽了不少心血,通过多种渠道,也没有打听到玉妹的消息。我也只好暂时先放下这念头。没想到,中午,一老乡从市里(罗湖区)过来,带来的消息简直是晴天霹雷。“龙哥!龙四出事了,他给派出所抓去了。”   “不是吧?他犯了什么法?”我问我老乡。“听说是偷东西被抓了。”老乡说。这下午我请了假马上跟我老乡去打听龙四的事。
     原来,龙四这人由于专门负责招熟手车工,满天乱跑,结识了不少同行。加上龙四这人好赌,无钱用时就伙同邻村姓刘的老乡,这人原在大王村一手袋厂做仓管,两人合作把仓库里的透明胶(做银包镜框用的)半夜偷出去用车拉到废品收购点卖掉。不到二天就东窗事发,我问过派出所的人,他们说这案龙四估计要办三年,要等法院办结为准。我送了点吃的和穿的给他,没见到人。我只好回厂,但心情却更加忧郁了。
     厂里这段时间货源充足,我每天加班加点,工作十四个小时。由于赶货,接连加了两个通宵。我包装部的女工有二个当场晕倒,我马上告知厂长派车把二女工送到医院抢救。工人们的意见越来越大,我向厂里申请放一个晚上不批准。女工们全部有气向我发,把我骂得狗血淋头。我实在受不了啦,于是在办公室跟老板和厂长大吵一顿,说再不放一晚我管不了她们。老板说你管不了就不要做。
     女工们终于闹事罢工了,我也十分气愤加入了罢工的队伍。这事闹大了,厂里不能按时出货,损失了不少违约赔偿金。我和几个小组长被炒鱿鱼了。第二天结完工资,老板立即就叫门卫把我们五人赶出工厂。
     我只好在附近租房先住下。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签到天数: 5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3-7-2 09:20:33 | 只看该作者
爱情这东西有时候造化弄人意,我最怕的就是人家对我说:“忘记我,比我好的人多。”却不知拥有她其实就是最幸福的,而她却为自己的胆怯妥协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09:27:39 | 只看该作者
乾男 发表于 2013-7-2 09:20
爱情这东西有时候造化弄人意,我最怕的就是人家对我说:“忘记我,比我好的人多。”却不知拥有她其实就是最 ...

爱情这东西有时真是造化弄人。我当时也不明白她的做法,经过岁月的磨砺,我理解她了。乾弟!过多八年你也会明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13-7-2 09:31:31 | 只看该作者
善松斋 发表于 2013-7-2 09:27
爱情这东西有时真是造化弄人。我当时也不明白她的做法,经过岁月的磨砺,我理解她了。乾弟!过多八年你也 ...

是啊,我理解爱情这东西了,这是没办法强求的,有的人的观念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来的时候我选择珍惜,走的时候我选择大度,不是属于我们的苦苦哀求也是徒劳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09:34:16 | 只看该作者
乾男 发表于 2013-7-2 09:31
是啊,我理解爱情这东西了,这是没办法强求的,有的人的观念是永远都无法改变的。来的时候我选择珍惜,走 ...

这样就好。不是自己的不强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3-7-2 09:37:02 | 只看该作者
善松斋 发表于 2013-7-2 09:34
这样就好。不是自己的不强求。

有些阶段,我们不适合去明白爱情的。一个人不应该老是憧憬着爱情,想着好好珍惜她,而是应该好好地活着,最后也许爱情会姗姗来迟,遇到的就会白头偕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7#
 楼主| 发表于 2013-7-2 09:39:32 | 只看该作者
乾男 发表于 2013-7-2 09:37
有些阶段,我们不适合去明白爱情的。一个人不应该老是憧憬着爱情,想着好好珍惜她,而是应该好好地活着, ...

你说的对。我告诉你,选老婆就是选过日子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3-7-2 09:48:43 | 只看该作者
善松斋 发表于 2013-7-2 09:39
你说的对。我告诉你,选老婆就是选过日子的人。

对呀,爱情可以想象,可以写可以看就可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7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
发表于 2013-7-5 16:10:17 | 只看该作者
难怪你曾写过诗歌怀念初恋情人。。。。确实是好姑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5 16:14:27 | 只看该作者
阿丹姐姐 发表于 2013-7-5 16:10
难怪你曾写过诗歌怀念初恋情人。。。。确实是好姑娘!

谢谢理解!她的确是好妹子!只怪我无此福分,以后文中还会说到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