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尘封的反腐史册,那时的朱元璋反腐也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那时的朱元璋反腐高压电网始终充满电流;那时的朱元璋反腐警钟一直在敲打贪官污吏……尘封的警钟,今天的我们又该怎样借鉴朱元璋的反腐故事?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明朝初时,朱元璋总结了前朝大元败亡的历史教训,认为纲纪废弛,官吏放纵,从而激化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导致了农民大起义,这是大元王朝崩溃的主要原因。为此,朱元璋极力主张“立国之初,当先正纲纪”,用重典惩治“奸顽”,朱元璋用重刑惩治违法官吏。朱元璋出身贫寒,最恨贪官,他是继汉高祖刘邦的第二个草寇出身的布衣皇帝。在建立政权之初就用严刑峻法治理贪官污吏。由于朱元璋的吏治严厉,在明初相当长时间内,官员腐败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朱元璋自己生活俭朴、工作勤奋,在明南京皇宫内,没有设立“御花园”,只有“御菜园”,其中种满蔬菜,使得皇宫自给自足。
朱元璋制定《大诰》,重刑惩治贪污受贿,规定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还以挑筋、断指、削膝盖、断手等酷刑对贪官加以严惩,甚至推出“剥皮实草”的极刑,把那些被判处死刑的贪官拉到“皮场庙”去生扒活剥,皮剥下后填上稻草、石灰,做成“臭皮统”,挂在贪官任职的公座之旁,用以警告继任的官员。洪武一朝是历史上封建政权对腐败进行斗争最猛烈,杀戮贪官污吏最多的时期。
据史书记述:较早享受到这一高级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立有大功,被封为永嘉候(侯爵),镇守广州,可谓位高权重。但此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骄狂。
当时的番禺县(今广州番禺区)县令叫道同,是一个很清廉的官员,由于执法严厉,与当地的土豪劣绅发生了矛盾。这些土豪吃了亏又拿道同没办法,便拉拢朱亮祖,希望他为自己出头。头脑简单的朱亮祖收了好处,居然就答应了。
此后,朱亮祖多次与县令道同发生矛盾,干涉道同的正常执法,还派黑社会暗中设伏,打了道同一顿。但道同并未屈服,与朱亮祖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双方矛盾一步步升级,终于达到顶点。道同抓住了恶霸罗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动用军队包围县衙,强行将人犯给抢了出来。并且还向皇帝上本,弹劾道同一大堆罪状。
道同终于忍无可忍,也随后向皇帝递送奏章说明情况,但他忘记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备的优势——快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马是驿站的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军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会告状,于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马,飞快的赶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状。朱元璋是个头脑容易发热的人,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状信,就立马派人去斩杀道同。
就在朱元璋发出命令后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对照就发现了问题,连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朱亮祖就这样杀掉了道同。
道同为官清廉,家里没有钱,他死前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母亲无人供养,便委托好友赡养他的母亲,然后从容就死。
他被杀时,无数百姓前来送行公道自在人心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终于斗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恶霸可以高枕无忧了。
话虽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随朱元璋打过仗,深知此人要么不做,要么做绝的性格。不过道同只不过是个小小的知县,而自己却是开国大将,御封侯爵,想来朱元璋不会为了一个芝麻官对自己下手的。
朱亮祖的估计似乎是对的,过了一段时间,始终未见朱元璋有何反应,他终于安心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大理寺的官员手持朱元璋的手谕来抓他时,朱亮祖才会那样的吃惊。他虽然手下有兵,却还没有神经错乱到敢于朱元璋对抗。他十分老实的把自己的兵权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员一起前往京城请罪。
然而大理寺的官员并不急于上路,却询问他:“你的儿子朱暹呢?”
这下朱亮祖惊呆了,他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因为朱元璋的人生哲学正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一路上,朱亮祖还存有幻想,他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只不过杀了一个知县,朱元璋最多是责罚一下他而已,并不会杀他。
但现实和想象总是有差距的。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没有跟他废话,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上来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士气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许后,纷纷开始动手。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就这样被活活鞭死。
“鞭死”二字,细细品位,实在让人胆寒。
杀掉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给他留了全尸,但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剥了下来,悬挂在闹市,供众人参观,以为后世警戒。
朱元璋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很多官员胆战心惊。而朱亮祖也在无意中创造了一个记录:他是第一个被当廷打死的大臣。
不过他并不是最后一个。此后,当廷打死大臣这一明朝独特的现象就此延续了下去。终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这种极端的刑罚打掉了性命。
据《明大浩初编》规定,官吏“贿路出人,致令冤者不伸,枉者不理,虽笞亦坐死”,《大浩三编》规定,官吏受赃而纵囚徒者,“本身处以极刑,络没家产,人口迁于化外。”此外,明太祖朱元璋还允许人民对“巧立名目,害民取财”的省、府、州、县官吏,“连名赴京状奏’,力图借民众力监戒和惩治贪官。洪武年间,仅贪污秋粮一案,贪官“系死者,数万人”。为加强监察杜绝贪奸之路,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把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负责纠察百官并随时检举弹劾。朱元璋还设立巡检司和锦衣卫,遍布全国各地,广布耳目,访察贪廉,要求百姓举报,从而使一大批贪官受惩。
朱元璋严惩贪官污吏不分亲疏,他下令凡贪官污吏都要治罪,不容宽待。明初有人检举他的侄儿朱文正违法乱纪,朱元璋立即罢他的官。他的女婿驸马都尉欧阳伦,出使办事时私贩茶叶,朱元璋下令依法把他处死。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朱元璋认为吏治腐败是严重弊病,“此弊不革,欲成善政,终不可得”,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决不宽恕!”尽管朱元璋“重典治吏”的政策存在一定的弊端,虽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但是依靠严法整治贪官赃吏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同时对肃整吏治、缓和社会矛盾、恢复发展经济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有鉴于此,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邓小平在提到如何处理干部腐败案件时指出,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我们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借鉴史上朱元璋对贪官污吏严刑重惩的历史经验,加重对“老虎”和“苍蝇”腐败官员惩罚的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反腐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腐败者无法撑开“保护伞”。因此说,朱元璋的“重典治吏”对当下反腐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尘封的朱元璋反腐钟声,能否敲醒时下的“老虎”“苍蝇”迷途知返?(文/宋丞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