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
本帖最后由 丘峰 于 2013-5-24 09:04 编辑
话题缘起:日前,国际佛光会世界总会会长星云大师在博鳌亚洲论坛上,举行以“诚信的力量”为主题的专题对话会,从佛学的角度,解读何谓诚信、如何诚信及诚信的重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诚信是永恒的话题。广东“三打两建”把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作为“两建”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更是将诚信列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键词。今日,本栏特刊发“诚信”主题评论,以飨读者。
■丘峰
中国人素以诚信为本,言而有信,以信立世。诚信不仅是做人之本,也是为商之道。在我国,殷朝时就有 “肇牵车牛远服贾”的记载;商朝时商业开始繁荣,并有 “商葩翼翼,四方之极”之谓。正如星云大师所说:“诚”是“言”加“成功”,“信”是“人”加“言”。这说明人言要可信才能成功,不要妄语,不要说谎。
改革开放以来,在商海中出现过许多弄潮儿,呼风唤雨,名扬天下。但时过境迁,如今能在商战中立足者,寥若星辰。不少当年的“弄潮儿”反被“潮儿弄”,落水溺水者无数,究其原因,不少人是在经商中诚信缺失所致。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其中,商务诚信即是指企业家的经商之道应当以诚信为本。确实,有的企业家在茫茫商海中,不是以诚信为本,而是错误认为只要“智商”加“情商”就是成功。认为靠自己的“智商”动歪脑筋,找门道,钻空子,就能找到经商捷径,再加上苦心经营自己的“情商”网络,大打人情牌,无原则扩充“人际关系”,就能建立自己的“企业王国”,而不问这种“情商”关系是否正常。其结果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在商海大潮中被潮儿“弄”落水中。
企业家以诚信为本,就要堂堂正正经商,换言之,就是要以“法”为先导,在法律的框架内办事,要做一个“法商”。孔子说过“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当政者要敢于为正,带头为正,才能为政。企业家也要敢于为正,以正经商,以正取利,以法经商,以法谋利,不做亏心买卖,不搞假冒伪劣。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生意场上的关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经营、办事,获取更大更多的利润,这样才能“半夜敲门心不惊”,并且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企业家都是以做 好生意为目标,以赚钱发财为目的。赚取更大的利润是企业家的职责,也是成功标志。这是好事。但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不能见利忘义。不仅如此,企业家以诚信立世,还当以义取利,见利思义。在获取最大的利润空间的同时,必须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取之社会,回报社会。这是因为企业家是通过发挥自身的智商,并以社会有形资源或无形资源为工具,向社会索取利润的。他同时必须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而回报社会是最好的、最有责任感的一种形式。反过来,回报社会也将使企业家的社会诚信度更高,吸引更多的人气、财气。这在以诚信为突出特点的“客商”中表现颇为突出。远的如清末的著名客商张弼士,他从大埔到南洋经商,大获成功后,他回报国家,与张榕轩、张耀轩昆仲一道,建立中国第一条铁路——潮汕铁路;现代企业家田家炳、曾宪梓等人,在事业成功后知恩图报,先后捐款10多亿元做慈善事业,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客籍企业家,在家乡造桥铺路、建学校、造医院,造福家乡,受到好评。这些都奠定了他们诚信善良的公众形象,值得世人尊敬、深思。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原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特约监察员、同济大学特聘教授、梅州市发展战略顾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