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还需“约法三章”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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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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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3:3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社513日电,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新一轮转变政府职能的大幕拉开。中央部署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职能转变,迈大步、动真格、求实效的实际行动——敢于操刀向自己“动手术”,充分显示了政府“言必信,行必果”、“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兑现承诺的坚强决心和务实高效良好作风。

历史总能给人以启迪和明鉴。假若当初商纣王能广开言路,察纳忠言,何至于落得众叛亲离,葬身火海的下场?假若当初蔡桓公听从扁鹊的劝告,又何至于病入膏肓而一命呜呼?反过来说,假若当初秦孝公不听商鞅之谏而实行变法,何以能称雄于六国?假若刘邦不坚决执行“约法三章”,刘邦就不会得到百姓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更不会赢得天下。假若当初唐太宗不听从魏征的劝谏,又怎么能有“贞观之治”?

一个健康的社会要有良好的运转环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必须严守道德法律底线,各负其责,接受监督。众所周知,政府机构改革是利益、权力的重新调整和分配,必定遭遇困难重重。如何实现对政府部门利益的遏制?如何掌控公权力不偏离执法轨道?是机构改革的最大难点,而完善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机制,也就是如何建立、完善法律问责制,更是此次政府转变职能突破点。

如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加强评价审查,防止精简不到位,地方执行不彻底的行为。因为,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关于行政问责的全国性法律,官员出现问题往往是行政问责,问责的依据主要是党内监督条例,问责范围不明确,接受问责的应该追究何种责任还是模糊不清,现实只注重追究行政责任,往往回避追究法律责任。

实现“简政放权”如何“放而不乱”?强化监督如何监督到位?笔者以为,“简政放权”前提首先要加快立法监督在先,完善我国现行行政问责制的法律盲区,确保问责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简政放权”还应吸纳公众参与改革方案具体事项的论证、评估,以提高改革透明度,持续动态地披露改革的全貌,敢于接受公众和媒体对改革的监督。不言而喻,“简政放权”还需“约法三章”硬,“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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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沙发
发表于 2013-5-15 16:33:54 | 只看该作者
观点很好,实行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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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3-5-15 23:35:2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缘系广云 于 2013-5-15 23:35 编辑

说易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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