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为弘扬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风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动广大群众,在新闻媒体上推荐、评议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感人事迹,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推荐条件
“身边好人”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本次推荐活动设 “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别。
三、活动形式
1、推荐:请各地各单位将“身边好人”推荐到市广播电视台民生820栏目 (邮箱:minsheng820@21cn.com,传真:2187682)、梅州日报社社会生活部(邮箱:mzrbshshb@163.com,传真:2267000)、梅州网梅州论坛,或市、县(市、区)文明办(市文明办邮箱:mzswmb@126.com,传真:2275821)。
2、评议:发动广大网民通过跟帖、投票等形式,对推荐的“身边好人”进行评议,进一步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氛围。在梅州网首页开设“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专栏活动窗口,进行评议投票。
中国移动用户可通过中国移动139 邮箱、139 说客推荐并在139说客主题帖上进行评议。将“身边好人”推荐信息发送至活动邮箱(keduwmxb@139.com)或直接登录 www.139.com 查找并进入“梅州移动”说客主页后在活动主题帖下进行推荐和评议。
四、活动组织
活动由市文明委主办,市广播电视台、梅州日报社承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协办,各地文明办负责推荐等相关工作。
五、活动安排
1、启动。6月上旬,各地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筹备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各承办媒体开通群众推荐、评议平台。
2、开展推荐、评议和宣传。6月中旬起,各地各单位向市广播电视台、梅州日报社、梅州网或市、县(市、区)文明办推荐“身边好人”。各县(市、区)应推荐3 名以上的“身边好人”。对推荐的“身边好人”事迹进行核实、采访,不定期在市广播电视台“民生820”栏目、《梅州日报》“社会”专栏刊播,开展宣传。
3、发布 “梅州好人榜”。12月,公布2011年“好人榜”名单。对事迹特别突出的作为道德模范候选人逐级进行推荐。
4、进行表彰。
(1)入选奖。对入选的“梅州好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2)参与奖。对积极参与评议、投票活动的网民,进行抽奖。
(3)组织奖。对积极组织此次活动的各地文明办和有关单位进行奖励。
六、活动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广泛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荐“身边好人”,扎实做好入围后的核实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好人”,力争把活动办成引领道德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帮助群众提高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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