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日当年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 何维柱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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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2 12:4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之二十七
清日当年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
何维柱摘抄
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国后,琉球拼死反抗,发出血泪抗议,并曾秘密派官员赴天津谒见李鸿章,请求中国“尽逐日兵出境”。清政府也据理与日本力争过,但终究未能派兵援助琉球。这也是与清朝政府腐败、实力衰落有关。当时,琉球国陈情通事林世功还在北京自杀,以死抗议日本侵略,请求中国出兵。
日本占领琉球后,宣称琉球自古为日本属国,伪造许多资料来证明,并将明朝时候萨摩蕃侵略琉球解释为帮助琉球解决困难。
清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认为琉球作为中国的藩属,已经从琉球国的国史和日本人的史料里得到证实,而且琉球与美英法等国也已经缔结条约,而且在条约中,用中国文字,用中国年号纪年,等等事实证明琉球第一是一个独立的国家,第二琉球为清朝的藩属。派遣驻日本公使进行交涉。18771218,清朝首任驻日公使何如璋、副使张斯桂、参赞黄遵宪等经神户到达东京。此前,滞留在东京的琉球官员前往神户,会晤何如璋陈述琉球国情,何如璋等到达东京后,琉球官员毛凤来又迭次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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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12:43:10 | 只看该作者
1877年4月,琉球王尚泰在日本政府步步紧逼的形势下,派遣妹婿向德宏等人秘密到达福州,陈述琉球国情,后经闽浙总督何璟等人上奏,但是并未离去。时至1879年(光绪五年)7月2日,德宏等人“剃发改装”到达天津,向李鸿章继续呼救。其呈送的文本中,先是言称:现有漂流民来报,敝国已被日本灭亡。继而则称:"主忧臣辱,主辱臣死。宏等有何面目复立天地之间?生不愿为日国属人,死不愿为日国属鬼,虽糜身碎骨亦所不辞!在闽日久,千思万想,与其旷日持久,坐待灭亡,莫如剃发改装,早日北上;与其含垢忍辱,在琉偷生,不如呼天上京,善道守死。合国臣民及商人乡农,雪片信至,催宏上道,效楚国申包胥之痛哭,为安南裴伯耆之号求","伏惟中堂威惠于天下","速赐拯援之策,立兴问罪之师",以"救敝国倾覆之危"。其情之切,"泪随笔下"。
1879年7月23日,琉球使者向德宏向李鸿章上请愿书:具禀,琉球国陈情陪臣国戚紫巾官向德宏等,为下情迫切,泣恳恩准据情奏请皇猷,迅赐兴师问罪,还复君国,以修贡典事。 窃宏奉主命,来津求援,瞬将十年(按,指1876年]12月,向德宏曾奉琉球国王尚泰之命,秘密来华,陈奏日本阻止琉球向中国朝贡之事)。国主久羁敌国,臣民火热水深。宏不忠不诚,以致未能仰副主命。乃近住日本之华裔,带来敝国密函,内云“日人又胁迫敝国主再幽日京。且紫巾官金培义等,于客岁九月间由闽回国,才到国后,日人拘禁狱中,至今不放”等情,前来。闻信之下,肝胆崩裂!嗟乎,人谁无君?又谁无家?乃俾敝国惨无天日!惟所以暂延残喘者,仰仗天皇(按,指中国皇帝)之援拯耳!兹幸法事大定(按,指中法战争结束),天朝无事之日,即敝国复苏之时也。若复任日本横行,彼将谓天朝置敝国于度外。数百年国脉,从是而斩,其祸尚忍言哉!伏惟傅相老中堂,入赞机宜,出总军务,天朝柱石,久已上俞下颂,中外仰如神明,必救敝国于水火,登之于衽席。为此沥情再叩相府,呼号泣血,恳求老中堂恩怜惨情,迅赐奏明皇上,严申天讨,将留球日人尽逐出境,庶乎日人狡逞之心从是而戢,敝国主得归宗社,亡而复存。非特敝国君民永戴圣朝无疆之德,且与国共安于光天化日之下,是有国之年仰沐皇上恩施,实出傅相老中堂之赐也。敝国上自国主,下至人民,生生世世,感戴皇恩宪德于无既矣!临禀苦哭,不胜栗悚待命之至!须至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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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12:43:32 | 只看该作者
又有从被困日本的琉球国王那里派的请求帮助的使者称:敝国国主被日迫赴日本,革去王号,给予华族从三品职,着令归国,敝世子留质日京等语。伏思敝国国主忍辱至此,无非以敝国素无武备,难以抗拒,故暂屈辱其身,上以延续敝国一线之命脉,下以保全敝国百姓之生灵,断非甘心容忍,屈从倭令。其所以殷殷属望于宏者,冀能吁请天朝拯救。"
日本写了《说略》再三强调琉球为日本藩属,是日本内政,并称琉球上的人口是从日本迁去的。向德宏得知日本种种狡辩之后,写文反驳日本的伪造观点:
一 日本谓敝国属伊南岛,久在政教之下。引伊国史,谓朝贡日本,事实在中国隋唐之际。此谎言也。考敝国在隋唐时,渐通中国,尝与日本、北韩、暹罗、爪哇、缅甸通商往来。至明万历间,有日本人孙七郎者,屡来敝国互市,颇识地理。因日本将军秀吉着有威名,孙乃缘秀吉近臣说秀吉曰:倘赴琉球,告以有事于大明,彼必来聘。秀吉听之,致书琉球。略曰:我邦百有余年,群国争雄,予也诞降,以有可治天下之奇瑞,远邦异域,款塞来享。今欲征大明国,盖非吾之所为,天所援也。尔琉球降候出师,期明春谒肥前辕前,若懈愆期,必遣水军,悉鏖岛民。敝国惧其威,因修聘焉。若据日使所言,则敝国隋唐时已属日本,何以至大明万历年间尚未入聘?其言之不实,不辨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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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12:43:53 | 只看该作者
一 敝国距闽四千里,中有岛屿绵亘,八重山属岛近台湾处,相距仅四百里,志略所谓去闽(录者注:米氏原文为"阅")万里,中道无止宿之地者,误也。距萨摩三千里,中有岛屿绵亘,敝国所辖三十六岛之内,七八岛在其中。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被日本占去五岛,亦在其中。志略所谓与日本萨摩相邻,一苇可航者,误也。今日本以敝国当萨摩三十一郡邑,谓久属伊南岛,实属混引无稽之词。
一 尚宁王被擒,事固有之。盖因丰臣氏伐北韩之后,将构兵于大明,以敝国系日本邻邦,日本前来借兵借粮,敝国不允所请,日本强逼甚严,尚宁更不承服。嗣后岛津义久召在萨摩之球僧,亲谕日本形势,还告尚宁王,速朝德川。尚宁王不从,遂被兵。尚宁王为其所擒,此逼立誓文之所由来也。厥后,岁输八千石粮于萨摩,以当纳款,此盖尚宁王君臣被困三年,不得已屈听之苦情也。然而事在明万历三十七年,是时敝国久已入贡中朝。即以所逼誓文法章而言,亦无不准立国、阻贡天朝之事。且天朝定鼎之初,敝国投诚效顺,迄今又二百余年。恪遵会典,间岁一贡。嗣王继立,累请册封。日本向来亦称琉球国中山王甚为恭顺,皆无异说。乃自同治十年(1877年)以来,谬改球国曰球藩,改国王曰藩王,派官派兵前来,此乃起衅天朝之所由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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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12:44:17 | 只看该作者
一 自君君、祝祝为掌管祭祀之官时,则敝国已有神教。据云岛祀伊势大神,出自日本,不知敝国亦祀关圣、观音、土地诸神,何尝出自日本也?敝国冠婚丧祭,均遵天朝典礼。至席地而坐,设具别食,相沿已久,亦天朝之古制经典详载也,焉知非日本之用我球制乎?敝国亦多用汉文,并非专用四十八字母也。如以参用四十八字母为据,则日本一向用天朝汉文,不止四十八字母者,日本亦可为天朝之物矣。有此牵强之理乎?
一 敝国自操土音,间有与日本相通者,系因两国贸易往来,故彼此耳熟能道。若未经与日本通商,则日本不能通敝国人之言语,敝国亦不能通日本人之言语。日本以敝国称国作屋其惹为冲绳,形似浮绳,故曰冲绳始祖天孙氏。天孙氏乃天帝子所生,非日本人也。此语言与日本何涉,不待论辩而见误矣。如按此论,则日本能操敝国言语,敝国亦可云日本为敝国之物也。
一 日本谓敝国有饥则发帑赈之,有仇则兴兵报之,以为保庇其岛民。此语强孰甚焉。敝国荒年,虽常贷米贷粟于日本,而一值丰年,便送还清楚,无有短欠。在日本只为恤邻之道,在敝国只循乞籴之文。如即以此视为其岛民,则泰西各国近年效赈天朝山西地方,以及天朝商人之施政奥国,则天朝可为泰西之地耶?奥国可为天朝之地耶?至台湾之役,彼实自图其私,且将生端于琉球。故先以斯役为之兆,何尝为敝国计哉?敝国又何尝乐日本代为寻衅哉?
一 日本谓敝国国体、国政,皆伊所立,敝国无自主之权。
夫国体、国政之大者,莫如封爵、赐国号、受姓、奉朔、律令、礼制诸巨典。敝国自洪武五年入贡,册封中山王,改流求国号曰琉球。永乐年间赐国主尚姓,历奉中朝正朔,遵中朝礼典,用中朝律例,至今无异。至于国中官守之职名,人员之进退,号令之出入,服制之法度,无非敝国主及大臣主之,从无日本干预其间者。且前经与法、美、荷三国互立约言,敝国书中皆用天朝年月,并写敝国官员名。事属自主,各国所深知。敝国非日本附属,岂待辩论而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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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12:44:52 | 只看该作者
附:《中日北京专条》
一八七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明治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北京。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军机大臣大学士管理工部事务文,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宝,吏部尚书毛,户部尚书董,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沈,工部尚书崇,头品顶戴兵部左侍郎崇,理藩院右侍郎成,三品顶戴通政使司副使夏;
  大日本全权办理大臣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
  为会议条款互立办法文据事:照得各国人民有应保证不致受害之处,应由各国自行设法保全,如在何国有事,应由何国自行查办。兹以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本国本意为该番是问,遂遣兵往彼,向该生番等诘责。今与中国议明退兵并善后办法,开列三条于后:
  一、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
  二、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别有议办之据。
  三、所有此事两国一切来往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中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明治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会议凭单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和硕恭亲王,军机大臣大学士管理工部事务文,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宝,吏部尚书毛,户部尚书董,军机大臣兵部尚书沈,工部尚书崇,头品顶戴兵部左侍郎崇,理藩院右侍郎成,三品顶戴通政使司副使夏;
  大日本全权办理大臣参议兼内务卿大久保;
  为会议凭单事:台番一事,现在业经英国威大臣同两国议明,并本日互立办法文据。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中国先准给抚恤银十万两。又日本退兵在台地方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准给费银四十万两,亦经议定,准于日本国明治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国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日本国全行退兵,中国全数付给。均不得愆期。日本国兵未经全数退尽之时,中国银两也不全数付给。立此为据,彼此各执一纸存照。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二 明治七年十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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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3-3-22 15:44:22 | 只看该作者
何医师辛苦了!顺祝春安,吉祥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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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3-3-23 20:12:22 | 只看该作者
大哥辛苦了,多谢你对客家文化版块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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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11:55:27 | 只看该作者
羊咩咩 发表于 2013-3-22 15:44
何医师辛苦了!顺祝春安,吉祥如意!

盛意甚感。也祝时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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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12:19:47 | 只看该作者
秋歌 发表于 2013-3-23 20:12
大哥辛苦了,多谢你对客家文化版块的大力支持.

秋歌兄如此称呼,真不好意思回应。又问辛苦,不胜感激。请你等拨冗光临何如璋故居参观指导,三员(解说员、接待员和请客员)我可担当。祈万勿客气而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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