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26日出台十条硬性规定,以切实转变警队作风,加强从严治警。23名在警务工作中违规、违纪、履职懈怠人员当天被集中追责,并受到记大过、记过、警告等不同程度的处分。
武汉警方十条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严禁参与或变相参与“毒赌黄”场所经营,为“毒赌黄”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体罚虐待涉案人员、被监管人员;严禁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对待群众“冷硬横”。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武汉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与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评先评优及民警晋职晋衔挂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进行的全警动员部署会上,武汉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即日起全局将加大力度治庸问责,对存在的问题绝不姑息不护短,要以铁的纪律保障警务活动的高效优质,保证争创全国“群众最满意”的平安城市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