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4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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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有关部门批准,宁化29名干部职工外出带动发展宁化客家小吃。
这29名来自多个单位的干部职工通过主动申请,报县小吃办备案,并由县客家小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他们将分赴福州、厦门等地,推动宁化客家小吃在当地的发展。
外出干部职工在外发展宁化客家小吃,须在半年内完成创办1家宁化客家小吃标准店,每年要带动发展两户(宁化户口)在外地经营宁化客家小吃店。此外,应承担县“小吃办”和派出单位交办的相关事宜,及时把动态反馈给派出单位和县小吃办。
今年,宁化正式出台客家小吃产业化发展方案,有关部门通过干部职工带头发展等方法,推动客家小吃在全国“开花”。
(本文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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