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可以容忍药家鑫不死,你能吗?

[复制链接] 0
收藏
18
回复
456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1-5-25 17:0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 5月24日,最高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决非是巧合,最高法院居然为药家鑫修改法律,这就是药家鑫的免死金牌阿, 看来药家鑫的背景确实不是一般的深,深到只有通过中情局(CIA)才能调查清楚。什么中纪委都是浮云。。。。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5-25 17:08:3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专门为药家鑫而修改的法律。看来法律可以为有背景的人更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07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1-5-25 17:09:1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巧合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1-5-25 17:13:07 | 只看该作者
这法律执行了几十年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改,不能不令人浮想联翩阿。我是不怎么相信巧合的。而且最高法院还解释说什么可以最大限度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噢。我觉得这完全是激化了矛盾阿。因为现实中没有几个人是希望药不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ea

签到天数: 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11-5-25 17:16:14 | 只看该作者
药家鑫的案子都是全国周知的..这时候改死刑的法律..确实会让人联想翩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1-5-25 17:20:52 | 只看该作者
药家鑫和马加爵 哪个残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楼主| 发表于 2011-5-25 17:21:44 | 只看该作者
这样随便修改法律那还不如叫胡哥搞个“特赦”的名目算了。那更加名正言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楼主| 发表于 2011-5-25 17:35:57 | 只看该作者

刚刚有个公安部的部长助理因为救黄光裕而心却发布了“慎拘企业家”的言论而落马,现在又有个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因为救药家鑫心却而冒着被双规的风险大放厥论!真伟大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7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9#
发表于 2011-5-25 19:28:19 | 只看该作者
不太可能是药八刀的家人背后操控的,制定一个法律要通过的太多太多了,
药八刀只是巧合遇见了,因为同一时间肯定也发生了很多杀人的案件的,其中很多比药八刀还要复杂还要牛X的家庭环境的大把,~只是大家都不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54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1-5-25 21:02:19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2011年5月24日吧?昨天晚上电视上我也看了,当时我心情也很不爽,不爽的是为什么偏偏在药家鑫案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出台这样的法律?!如果药能死缓,就肯定还有活的机会,因为他的家人可以花大钱把他买出来(不要说我天真,现在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看来这个社会是没救了,好象回到了解放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