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七夕提分手,男友路边一分钟内列花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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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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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12:0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金陵晚报记者洪唯报道一分钟内列出“损失”
“蔷薇花开” 已经30岁了,来自当涂县。她和男友是通过小马网认识的。“蔷薇花开”表示,男友平时很难得主动给她买什么,但她也不是拜金女,心想只要两个人过得开心就好了,也没要求太多。
前日是七夕节,男友提出陪她逛街,“蔷薇花开”挺开心的,逛到解放路商业街市,“蔷薇花开”在一家店里看中了一件外套,标价199元,她向男友表示自己很喜欢这件衣服,本以为男友会主动掏钱给她买,没想到男友装呆,她只能“厚着脸皮”让男友给他买,看到男友极不情愿埋单的样子,她心里很不是滋味。没想到男友买完后又跟出了一句:“这次给你买,以后自己买。”
这句话彻底激发了“蔷薇花开”的不满,两人在街上吵了起来。她流着泪和男友说,既然要一辈子在一起,我人都是你的了,何必在乎这点小钱。
见男友不理她,“蔷薇花开”赌气说要分手,没想到其男友立即从包里拿出一张纸,跑到附近小店桌上开始列表,一分钟后,一张让她目瞪口呆的补偿清单出现了。
拿着这张清单,男友开始侃侃而谈,从两人认识到现在,总共花了多少钱,分别是哪些钱,主要费用包括:路边摊吃面50元,下馆子200元,买衣服300元,买耳环100元及配眼镜200元。
除了这些还没完,男友另外提出了“青春费”2000元以及陪逛街费1500元。“蔷薇花开”不禁感叹:照这样算,这个手实在分不起啊。
网友:有些男人不能碰
网友们看了“蔷薇花开”的帖子,议论纷纷。
“芒果”:“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不在于他有多少钱,在于他肯为你花多少钱。”
“坏坏778”:没想到世间还有这么奇葩的男人。
“丫丫”:这也太细了,好不!什么叫青春费啊!人家女的不也陪你走了那么久吗?何况人家都三十了。
“天天上小马”:太没意思了,分手算了。此账单开的真是极品。
法律视点:
分手费无法律依据
针对本起纠纷,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婚姻专业律师张磊表示,分手费在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毕竟恋爱中双方的花销都是自愿的,只要不涉及到与订婚有关的大额费用,均视为双方自愿,即便分手也无法讨回,至于青春费乃至陪逛街,更是无稽之谈。
看到本帖后,金陵晚报通过网络和“蔷薇花开”取得了联系,向其转达了专业律师的建议。这位网友在真实世界中姓王。
王小姐对记者表示,她看到网友们的跟帖后也打算和男友分手了,她自己也知道所谓陪逛街费用不靠谱,原来还心软打算给男友一些钱,现在看到那么多网友支持她,她一分钱都不会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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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2-8-25 12:20:21 | 只看该作者
分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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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板凳
发表于 2012-8-25 12:24:26 | 只看该作者
遇到这样的男人真是走运了,极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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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地板
发表于 2012-8-25 12:32:35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男人算是男人中的极品...垃圾中的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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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5#
发表于 2012-8-25 12:43: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火星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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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6#
发表于 2012-8-25 12:53:58 | 只看该作者
本以为我遇到极品男,没想到,更极品的男人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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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2-8-25 13:15:31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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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2-8-25 14:09:52 | 只看该作者
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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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2-8-25 14:21:47 | 只看该作者
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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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12-8-25 14:34:40 | 只看该作者
谈恋爱,承受力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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