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部门为了一己之利,往往绕过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自行颁布所谓法规。以前的个税方案,就是国务院自行颁布。当前的税费多种多样,民众被压得很重。本来税收的用意之一是“还财于民”,实际措施中却连贫者也不放过,“劫贫济富”。 如梅城的治安联防费,近20年了还在执行这个政策收取费用。再如车辆路桥费、燃油税、物业税、馒头税等等。 税费多多,必然使人心生变。据全国调查,富人往往想方设法加入外国国籍,尤其近年有加剧之势。富人移民,固然有可能不当谋财而担心法办,或者投资渠道不畅,或者小孩教育环境因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税费繁多。梅州的不少大老板,本是土生土长的是梅州人,摇身一变是外籍人士,可以享受外商的待遇,更可以规避一些法律的约束。 此次个税调整,不再由行政机关说了算,而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审议,说明了一种进步,一种尊重法律的进步。一审不通过个税调整方案,说明有不同意见,没有被“和谐”。说明了一种进步,一种民众意见得到尊重的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