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校车事故:校货车均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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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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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1 09:3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9日15时59分,广东省阳春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在春城四桥路段的交叉路口,正在行驶中的金龙育才幼儿园校车(号牌粤Q03326)被一辆大货车(号牌粤QY2853)从侧面碰撞。17名伤者第一时间分别送阳春市人民医院、阳春市中医院抢救,其中2名幼儿园学生经全力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死亡。


  ■一女学生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阳春市积极组织医疗专家组制定医疗抢救方案和措施。阳春市人民医院有9名幼儿园学生住院,其中有7人病情暂时稳定,2人属皮外伤;阳春市中医院有6名幼儿园学生住院,其中,1名女学生于4月9日夜晚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均属轻微骨伤或皮外伤。目前已有2名学生出院。


  ■两司机都有违法行为


  阳春市公安机关已对肇事车辆小客车(校车)驾驶员郑兴桂和大货车驾驶员欧元盛进行刑事拘留,并对金龙育才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杨雪群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共犯采取强制措施。事故原因初步分析,肇事车辆双方都存在违法行为,其中,郑兴桂驾车没有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驾驶车辆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车辆核载11人,实载19人, 其中幼儿园学生17人)。欧元盛驾驶车辆没有确保安全车速行驶,严重超载(车辆核载15.39吨,实载62吨),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现正进一步深入细致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尽快作出事故认定,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目前,事故死、伤学生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工作正稳妥有序开展,家属情绪总体比较稳定。


  ■阳春全面开展校车整治


  阳春市工作组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开展校车整治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立即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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