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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下午消息,因“百度”品牌被深圳一公司抢注为避孕套商标,百度公司近日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法院今日判决,商标评审委员会败诉,撤销该深圳公司注册的“百度”商标。
深圳市夜来香保健品公司是“百度”避孕套的生产商,该公司2005年4月13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申请注册“百度”商标,于2008年2月14日获准通过,核定适用范围是子宫帽、避孕套和非化学避孕用品等。
事实上,百度在线技术有限公司的“百度”商标早于2001年5月27日就已被核定注册,核定服务范围是以网络方式提供计算机信息等。因为涉嫌商标侵权,百度公司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深圳市夜来香保健品公司注册的“百度”争议商标。
百度诉讼代理人刘彦锋表示,深圳市夜来香保健品公司不但抢注百度商标,还在包装上实际使用了该商标,但是实际使用并非是按照其注册商标来使用,其包装盒和百度首页颜色几乎是相同的,都是蓝白红。
“除了颜色字体一样外,连字体和图表都几乎一模一样。”刘彦锋认为,深圳市夜来香保健品公司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百度公司于2010年3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夜来香公司注册的百度商标,但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却于2011年12月2日做出了争议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讼代理人表示,百度公司的百度商标知名度主要体现在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上,而争议商标核定使用范围是避孕套产品,二者所属行业不同,关联性较弱。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与使用尚不至于使百度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百度公司从2000年使用百度商标以来,经过大量宣传,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用户广为知晓的驰名商标。虽然二者行业相差甚远,但是消费者看到使用在避孕套上的百度商标时仍难免会与百度公司建立联系。并且由于避孕套与私密生活相关,难登大雅之堂,从而会损害百度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进而会造成百度公司的权益受损。
法院最后判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败诉,撤销深圳夜来香保健品公司注册的“百度”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深圳夜来香保健品公司没有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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