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雨中小筑 于 2012-4-1 10:56 编辑
阳春国税局原局长帮人逃税使国家少征税近1.3亿元、韶关公安局浈江分局原副局长徇私枉法为赌场充当“保护伞”……昨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欧名宇在省“三打”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三打两建”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据统计,截至3月23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三打”案件262件522人,共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5件168人;立案查办充当黑恶势力和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伞”的渎职犯罪17件17人。 渎职案例 1 阳春市国税局原局长欧开业 帮人偷逃税款近1.3亿元 阳春市国税局原局长欧开业,1962年生,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于2012年1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8日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逮捕。 2001年6月至2007年期间,欧开业应阳江涉黑头目广东春潭水泥有限公司(下称春潭公司)总经理林国钦(已被判处死缓)要求,对其经营的春潭公司在减低税负、少征税款等方面进行关照。授意分管局长等有关人员放弃对春潭公司的监控和稽查,任由春潭公司采用增大各明细消耗指标,调增生产成本,调减账面利润;设立内外两套账及开设私人账户隐瞒销售收入;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等手段偷税,致使春潭公司在2003年至2007年11月期间在国税部分共偷逃增值税款4079万余元,占应纳税额的76%,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税额共计285万多元抵扣了税款,并导致地税局依此少征税款8844万余元。偷逃税款近1.3亿元。 2 韶关浈江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徐卫武 关照赌博游戏室受贿两百万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原副局长徐卫武,因涉嫌徇私枉法、受贿于今年3月15日被刑事拘留,3月29日以受贿罪被逮捕。在2007年3月,陈健等人在韶关浈江区开了多间赌博游戏机室,为了得到徐卫武的关照,每个月都会送钱给徐卫武,在2007年4月至2008年7月,陈健的合伙人陈明和林俊杰每个月送了14万元给徐卫武,送了16个月共计224万元。其中分给他人160万元,徐卫武自己得64万元。在2009年下半年,陈健等人又陆续开了8间赌博游戏机室,陈明和林俊杰每个月送4万元给徐卫武,到2010年12月止,陈明和林俊杰送了14个月共计56万元给徐卫武。 从2011年1月份开始,陈明和林俊杰每个月送6万元给徐卫武,到2011年12月止,陈明和林俊杰12个月共计送给徐卫武72万元。从2007年4月至2011年12月,陈明和林俊杰一共贿送192万元。在2007年上半年,卢记培在韶关浈江区开设多间赌博游戏机室,为了得到时任浈江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所长徐卫武的关照,卢记培通过姜海文每月送给徐卫武5000元,从2007年7月到2008年7月,卢记培通过姜海文一共送给徐卫武6.5万元。 3 清远佛冈县两国土所长 收钱给非法采矿者通风报信 清远市佛冈县高冈镇国土所原所长何道志、石角镇国土所原所长黄继洪两人在任国土所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履行查禁非法稀土矿职责,还在上级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前给非法矿点人员通风报信,甚至向上级部门虚报查处情况,包庇非法矿点继续非法开采,造成国家稀土矿严重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此外,何道志、黄继洪还利用职权收受非法矿主的贿赂。2012年2月,佛冈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道志、黄继洪立案侦查。 商业贿赂案例 1 惠州市发改局原副局长廖庆华 利用拆迁工程受贿170万元 廖庆华,男,48岁,汉族,学历本科,中共党员,原任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正处级)。2012年1月11日,惠州市院对廖庆华受贿案立案侦查。经查,廖庆华利用职务之便,拆迁工程过程中,收受挂靠惠州市潼湖志发实业有限公司承包商林小光所送贿款人民币70万元和西气东输二线惠州段工程承包商广州湖源公司戴黎明所送贿赂款人民币100万元。 2 广州城管执法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原队长王宝林 放纵违建收业主黑钱237万 王宝林,男,48岁,学历本科,中共党员,原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2012年2月9日,广州白云区院对王宝林受贿案立案侦查。王宝林于2009年底至2011年10月,在担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期间,利用其负责该队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放纵当事人进行违法建设,多次收受违法建筑投资人王伟华、邓春城、郭铁纲、萧志广、陈衡利等人贿送的款项共计人民币237万元。 3 广州广园路建设公司原副总高学忠 征迁中笑纳汽车和红包 高学忠,男,41岁,学历本科,中共党员,原任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2012年1月3日,广州越秀区院对高学忠受贿案立案侦查。2008至2011年,高学忠在担任广州市广园路建设公司工程部部长、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负责项目推进、进度审核、征迁协调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广州市通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谭某某等人贿送的日产CRV汽车一台,现金红包人民币10万余元。 4 韶关学院原副院长罗水明 受贿百万被刑事拘留 罗水明,男,1954年生,在职研究生文化,中共党员,原广东省韶关学院副院长(副厅级)。因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2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逮捕。罗水明在2000~2012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韶关大学副校长、韶关学院院长助理以及韶关学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港币63万元、人民币50万元。 5 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卫局原局长刘配杰 保洁项目招标受贿26万 刘配杰,男,52岁,汉族,学历本科,中共党员,原任广州市黄埔区市容环卫局局长(正处级)。2012年2月17日,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对刘配杰受贿案立案侦查。2008年至2010年,刘配杰在担任黄埔区市容环卫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该局有关保洁项目招投标以及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伙同其妻子李美芝(另案处理),共同收受珠海都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尚德(另案处理)贿送的好处费人民币16万元,并单独收受广州侨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少云、广州奇岭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石青松、广州市柯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朱长健贿送的好处费共人民币10万元,合计人民币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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