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挨罚 东莞车主告交通局望扳倒年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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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7 09:0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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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们在法院外手持抵制年票制的标志。 新快报记者 邹柳洲/摄

该案昨日在东莞中院二审,一些车主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扳倒”年票制

■新快报记者 邹柳洲

因拖欠两年共1600元车辆通行费不缴,东莞车主杨振锋被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补缴并罚款,杨对此深感不满并将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昨日,杨振锋诉交通局行政处罚纠纷案二审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下称“东莞中院”)。

昨日有大约五十名专门从惠州赶来的车主旁听了东莞中院的法庭调查,他们表示“这次是来学习东莞车主的维权经验的”。

由于临时来旁听的车主多达30多人,法院临时将审理地点改为旁听席较多的3号法庭。不少车主在法院内派发传单,在衣服上张贴抵制年票收费的标语。惠州叫板年票制度的代表人物“数码哥”也赶到庭审现场,发了40多份质疑惠州年票听证会的宣传单,号召多市联手,向年票制“叫板”到底。

据了解,惠州一些车主从去年开始在网络上公开反对惠州的“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昨日,一些赶到东莞的惠州车主表示,不排除也会效仿东莞车主,通过法律途径“扳倒”年票制。在法庭调查前后,来自东莞和惠州的几十名车主就围在法庭外面,手持“反对路桥年票制、取消路桥年票制”的车标,并向路人派发宣传资料,很多车主还当场就把车标贴到了自己的私家车后面。

杨振锋承认自己只交过2008年的年票费,没有交2009年和2010年年票费。“在这里,我要自首,我2011年的年票费也没有交,欢迎处罚。”昨日,杨振锋当庭要求受罚。

杨振锋表示,根据相关法规,车主有权拒缴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并质疑年票不属于公路规费以及东莞市路桥收费所没有收费资格。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的代理人则表示,东莞市路桥收费所是事业单位法人,可以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事件回放

此前交锋均对车主不利

事件缘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给杨振锋发放的催缴年票通知单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催缴年票通知单称,杨振锋涉嫌逃缴粤SFB04X车辆的公路通行年票费1600元,责令杨先生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并处以1600元的罚款。杨振锋对此深感不满,并将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此处罚决定经过行政复议、听证会、法院一审,结果均对杨振锋不利。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杨振锋仍然表示不服,并上诉至东莞中院。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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