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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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1-19 15: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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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些,我把心一横,像是下定决心说:“不买了。”爱人没好气地说:“买不买随便你,我只是说事实,提醒你。”我瞪了他一眼,说:“只时暂时不买,想买的时候再去买。”这几天来,望着沉默的手机,心里一直在买与不买中徘徊。买吧,不好的不想要,好的得几千大洋,实在舍不得一下子花这么多钱啊。不买吧,不习惯没有移动号手机的感觉。为难啊,如果给我一盏阿拉丁神灯,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我会大喊一声,天啊,掉一台手机下来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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