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楼主 |
发表于 2012-1-5 17:53:11
|
只看该作者
推动浪
规则
一个推动浪总细分为5浪;
浪1总细分为一个推动浪或一个楔形(罕见);
浪3总细分为一个推动浪;
浪5总细分为一个推动浪或一个楔形;
浪2总细分为一个锯齿形、平台形或联合形;
浪4总细分为一个锯齿形、平台形、三角形或联合形;
浪2绝不超过浪1的起点;
浪3一定超过浪1的终点;
浪3绝不是最短的浪;
浪4绝不超过浪1的终点;
1、3、5浪绝不全部延伸。
指南
浪4几乎总是不同于浪2的调整模式(或译为修正模式、修正形态、调整形态);
浪2通常是锯齿形或锯齿联合形;
浪4通常是平台形、三角形或平台联合形;
有时浪5不超过浪3的终点而结束(此种情形称之为失败);
无论按算术标还是按对数标,浪5达到或略微超过过浪3终点且平行于浪2浪4终点连线的平行线时经常会终结;
浪3的中段在上级推动浪内几乎总是所有同等周期中最陡的一段。除非个别时候浪1初段(浪1开局)更陡;
1、3、5浪通常会出现延伸。(一次延伸看起来被拉长了是因为其修正浪较其推动浪小。延伸浪比非延伸浪长得多,含有更大的次级浪);
被延伸的次级浪经常与其上级浪的浪数(1、3或5)一样;
虽然当3、5浪属于循环级或超循环级和处在更高一级第五浪之内时同时出现延伸具有代表性,但两个次级浪延伸很少出现;
浪1发生延伸的情况最少见;
当浪3出现延伸时,浪1和浪5的幅度多半相等或符合斐波那契比率关系;
当浪5出现延伸时,其幅度经常是1至3浪净幅度的一个斐波那契比率;
浪4大多会结束于浪3的次级浪浪四的价格范围内;
浪4在时间/价格上经常将整个推动浪细分为斐波那契比率
楔形(倾斜三角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