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这就够了

  [复制链接] 0
收藏
6
回复
121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1-12-19 13:5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客家女子 于 2011-12-19 13:53 编辑

            出差在一陌生城市,正享受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安然时刻,忽然收到一朋友短信:“爱未尽,人已散。空思念,却难见。哪料想........!”
  看看时间,已是午夜时分,不禁莞尔。一向生活规律又淡定的她,破例的在此深夜时分还难以入眠,看来真是纠结的有些hold不住了。
  听朋友讲起过让她如此不淡定的主人公。
      此人是她大学同窗,二十多年前,毕业前的一次登山之旅让两个年轻人暗生情愫,继尔牵手。然而,如同大多数校园恋情走不过那“黑色七月”一样,纯洁的爱情碰上现实的铜墙铁壁,往往变得不堪一击。在户口等问题还是无比重要的年代,远没有现在年轻人“双城生活”的潇洒,分配在不同的城市的现实逼迫着这段感情无疾而终。好在朋友后来也顺顺利利的成家生子,幸福的做起了贤妻良母。
  时间带走青春,但赠人阅历。不久前,知道她在一件事情触动后特意去了他工作的城市,见了面,回来后心中自然又是感慨万千,所以才有这午夜的短信。看着短信,想起刘墉在他的《爱,因为抓不住》一书中的话:“因为无常,所以美;因为依依,所以恋;因为别离,所以珍视;因为抓不住,所以爱!”是呀,很多时候,爱情什么也抓不住,但它存在的那一刻,却能在生命中留下刻骨铭心。记得那段时光,记得那些情景,记得曾经有一个人在美丽的校园里温暖过自己的心,因此而心生暖意、满怀感激。
  或许,这就够了。
  

签到天数: 3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沙发
发表于 2011-12-19 14:00:04 | 只看该作者
多情总被无情伤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1-12-19 14:28:04 | 只看该作者
感情的事难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3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11-12-19 14:44:3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还是不够的,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6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1-12-19 16:43:58 | 只看该作者

得不到的,或许,曾经拥有,就足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57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1-12-19 19:59:0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抓不住的就是最美最值得回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945 天

连续签到: 3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11-12-19 20:27:02 | 只看该作者
这样子的事情是相见不如怀念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