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5广东食用盐将下调碘浓度, 新碘盐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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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11:36: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明年3月15广东食用盐将下调碘浓度, 明年3月15广东食用盐将下调碘浓度,

广东将下调全省盐碘浓度。昨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疾控中心获悉,新标准将从明年3月15日起正式标准盐碘含量20- 50m g/kg,新标准将调整为均值25m g/kg.此消息也得到了广东省卫生厅的证实。目前新标准已经上报卫生部备案。待卫生部批准后,盐业公司将执行新标准,食盐价格不变。

三个标准广东选了中间值

全民补碘曾引发热烈的讨论。昨日,广东省疾控中心称,此次调整盐碘浓度并非一省之举。卫生部于2011年9月15日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列出了三个盐碘浓度,分别是盐碘含量均值20m g/kg,25m g/kg,30m g/kg,并要求各地卫生部门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三选一作为本辖区内采用的标准。

广东省卫生厅委托省疾控中心于11月中旬组织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进行了研讨,最终确认盐碘含量均值为25m g/kg(允许波动范围18-33m g/kg)作为全省盐碘含量标准。

广东省疾控中心称,目前选定的新标准已经上报卫生部备案,2012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15日起为新旧标准过渡期,在过渡期间,两种盐碘浓度的加碘盐可同时在市场流通。

广东居民碘营养水平很理想

广东省疾控中心杨通医生表示,2011年全省调查发现儿童尿碘中位数在185μg/L,但是地区分布不平衡。在山区和珠三角地区,这个数据在185μg/L左右,而在沿海一带这个数据则在185μg/L以下。

省疾控中心认为,从全省8-10岁儿童碘营养水平来看,广东省居民碘营养水平总体来讲是属于最理想的水平,但属上限值水平,表明目前的盐碘浓度还存在一定的下调空间,考虑到孕妇和哺乳妇女的尿碘水平较低,不适宜大幅度下调,选用盐碘均值25m g/kg比较适合广东省的碘营养状况。

此前5次调整都是全国统一

广东省疾控中心基层卫生与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碘缺乏病专家钟文表示,32年来,中国5次调整盐碘浓度,此次是第6次调整。

广东省疾控中心称,1979年国务院颁发《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暂行办法》以来,我国定期开展全国性的碘营养水平监测,动态观察人群碘营养水平变化,对加碘盐浓度作出适当调整。为此,中国于1979年、1994年、1996年、2000年、2011年分别执行过5种不同浓度标准的加碘盐防治碘缺乏病,而且是全国均采用同一浓度标准。

2011年新标准改变了过去全国统一盐碘浓度做法,提出了安全的盐碘浓度范围,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碘营养水平决定适合本省情况的碘盐浓度。

广东1996年才开始全民吃碘盐

实际上,广东开始供应碘盐从上个世纪的部分山区开始,并非一开始就是全省用加碘盐。广东北依南岭,南临南海,地势北高南低,山地多平原少,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上世纪70年代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全省有58个县存在地方性甲状腺肿流行。因此,广东在这58个县开始供应碘盐。

1996年,省疾控中心在广东沿海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开展碘营养调查,结果显示沿海和珠三角也轻度缺碘。正好国家出台了《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广东按要求于1996年开始在全省供应碘盐。杨通表示,1996年及之前,全省的出厂盐碘含量为40m g/kg以上,1997-2000年调整为40m g/kg-60m g/kg,2001年至今调整为20m g/kg-50m g/kg.这些标准都是与国家一致的。

深度释疑

为何下调盐碘浓度

广东省疾控中心称,碘是人体必需元素,来源途径主要包括食物、饮水和碘盐。2011年全省居民饮用水中碘含量调查结果显示,水碘中位数为5.0μg/L,表明广东省居民饮用水中普遍缺碘;食盐中碘仍然是居民摄入碘的主要来源,必须继续坚持食盐加碘的防治策略。

广东省疾控中心提出的第二个理由就是,1996年全民补碘前,沿海及珠三角地区居民碘营养调查结果显示尿碘中位数只有70.7μg/L,1996年实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后,广东省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一直呈下降趋势,2002年以来,5次碘营养调查结果显示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均在140-185μg/L之间(最理想水平100-200μg/L),且2010年已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2011年上半年广东通过了卫生部消除碘缺乏病的验收。

广东省疾控中心杨通医生解释,判断是否缺碘,国际上通用的标准就是水中的碘含量。因为水中的碘含量决定了当地农作物等的含碘水平,也就是环境碘水平。这是不可改变的。“所以仍然要采取补碘政策,要持续控制尿碘水平,不然碘缺乏病就会反弹。”

中山一院副院长、内分泌专家肖海鹏看了省疾控中心的这些调整理由后也表示,从70.7μg/L上升到140-185μg/L说明补碘对于消除碘缺乏病是有成效的。

按新标准补碘安全吗

中山一院副院长、内分泌专家肖海鹏表示,如果1升尿里的碘含量是0-100微克,说明碘不足,如果到了100-200微克说明适量。如果到了200-300微克说明超适量,如果到了300微克以上就是过量。

那么新标准安全吗?杨通解释,以新标准25m g/kg来计算,每克食盐里有25μg/g,珠三角地区每人每天摄入的食盐量是6-8克。按8克计算,就摄入200μg,但是这200微克不可能都吃到市民肚子里,因为我们计算过加温等过程中会损失20%的碘,那么就剩下约160微克。再加上水里、食物里的少部分碘,一天的补碘量就够了。

一些市民担心自己常吃鱼等富含碘的海产品会不会导致补碘过量?杨通解释,按照目前的补碘水平,是不会导致补碘过量的。“我们没有发现省内哪个地方儿童甲状腺肿大率高,同时尿碘水平高。而且需要强调的是,短时间,比如一两天吃海产品多并不会产生补碘过量的危害。只有长期大量吃才会产生危害。因此一些人以常吃海产品怕补碘过量来否定补碘的政策这是不对的。”

何时会再调整浓度

调整浓度是否会对各类人群补碘造成影响?广东省疾控中心称,调整盐碘浓度后,大多数普通人群的碘营养水平可能在150μg/L左右,此营养水平是WH O推荐的最佳水平(100-200μg/L),但可能会对孕妇碘营养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障孕妇健康和婴幼儿智力发育不受影响,广东省将加强对孕妇、婴幼儿碘营养水平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防治对策作出相应调整。

“标准不是死的,我们将加强监测,会继续观察1-2年的时间看看浓度是否适宜,若发现尿碘水平高了,在国标允许的范围内我们就再调低,如果低了,再调高,总之一定要把碘营养水平保持在合适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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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0 11:37: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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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盐业:新碘盐价格不变

昨日,广东省盐业协会秘书长冯启明表示,近年来,广东省食用盐年销售量一直稳定在90万吨左右,约占全国食盐销售量的十分之一。这是广东首次制定本省食用盐碘含量标准,还要报卫生部同意才能实施。目前,广东食用盐碘含量标准还未正式执行,盐业公司仍按旧标准供应碘盐。执行新标准后,碘盐价格不会变化。

目前广东和全国各地一样,食用盐碘含量均执行(35±15)m g/kg的标准,即允许碘含量允许在20m g/kg—50m g/kg的范围内波动。这是全国统一标准。

“广东省按照新标准生产加工和向市场供应碘盐,在设备、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但在新标准出台后将会有一个过渡期,新旧两个食盐碘含量标准会同时使用。”冯启明表示,过渡期结束后,旧标准将停止执行。碘盐价格与新标准无关,而是由物价部门制订。

热点回应

或增加非碘食盐供应点

有甲亢病人曾向南都热线投诉称很难买到非碘食盐,很不方便。对此,省盐业协会秘书长冯启明回应,目前,全省城乡各地非碘食盐供应点共有800多家,广州市约有20多家,韶关、清远、河源、云浮等重度缺碘地区的非碘食盐供应点设置密度还要更大些。“我们调查显示,这已经基本满足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人群,但卫生部门和盐业部门将会密切监测,如有需要,会继续增加非碘食盐供应点。”

将推出专供孕妇的碘盐

对于补碘需求较大的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冯启明表示,新旧食盐碘含量标准相差不是很大,但碘含量毕竟是有所降低,考虑到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比一般人需要摄取更多的碘的实际,盐业公司届时将会推出适合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食用的碘盐。

购买非碘盐仍须医院证明

另一方面,也有专家指出,非得得病才能吃非碘盐,这是难以接受的。对此,冯启明解释,按照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人大《广东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应当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盐。”所以这是国家政策,各地盐业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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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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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0 11:56:08 | 只看该作者
  广东1996年才开始全民吃碘盐 ,购买非碘盐仍须医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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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1-12-10 17:53:39 | 只看该作者
有毛病,怎么中国的新国标都是这样,奶粉,玩具,你们就不能不照顾下普通老百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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