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新闻]政法系以法学专业为依托成立“法律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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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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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1 21:12: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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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近日,我校政法系以法学专业为依托成立“法律诊所”,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为法学本科学生开展法律实务活动,提高学生司法实践能力创造了平台,也为社会贫弱者的法律援助提供了咨询的场所。政法系法学专业引进的“法律诊所”这一新型教学模式,旨在丰富法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体现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观、实现素质教育,培养我校学生的职业道德与合作精神,为学生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br />&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 政法系“法律诊所”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指导老师由我校政法系法学教研室主任索光举副教授,政法系副主任、法学博士蔡国芹副教授等经过“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培训,具有丰富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六位教师组成。经过严格的挑选,政法系法学专业二十四位品行端正,热爱法律事业,具备扎实专业基础的优秀学生作为首批学员进入“诊所”工作。“法律诊所”每周安排固定时间由指导老师对学员进行集中辅导,坚持以学生为主,老师为辅的管理原则,实行轮流值班制,通过电话联系或实地交谈等方式接受法律咨询。 <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校的“诊所法律教育”尚属探索阶段,政法系“法律诊所”坚持加强学习、提高法律实务能力和为公众服务相结合的准则。目前,“法律诊所”以免费的援助方式,为我校乃至梅州地区的弱势群体代理一些诉讼标的相对较小,因果关系比较明确的民事案件、调解和劳动仲裁;参与庭审和听证;提供法律咨询、事实调查、谈判等援助;为当事人提供建议、书写法律文书等。到目前为止,“法律诊所”已经成功地帮助校园和社会上的当事人处理了十多件包括劳资纠纷、借贷纠纷、执行纠纷、酬劳纠纷在内的民事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据了解,“诊所教育”是一种将理论学习和实际法律操作相结合的教育方法。它以克服、弥补传统法学教育的不足,通过学生参与实际的立法项目援助、司法个案援助,锻炼实践能力,陶冶职业道德,了解社会,服务社会。我国著名的人权法专家、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教授,早年遍访欧美名校后回到他的母校武汉大学,萌发了创建全国首家依托高校、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的大胆设想。自2000年开始,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十所高校的法学院率先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这门课程。</p>
<p align=right>(嘉应学院广播台:郭俊辉、黄媚湄、梁恒、饶春雁)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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