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日不发祝福信息的人还有吗?

[复制链接] 0
收藏
14
回复
2064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1-9-12 17:5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不是有点脱离群众了,可我的政治面貌明明就是群众呀。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1-9-12 17:56:29 | 只看该作者
   有啊,不信请看:

  201009月,河南高院禁止干警发“节日短信”本着“轻松过节、文明过节、节俭过节”的原则,根据院长张立勇建议,省法院党组要求各单位和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自今年国庆节开始,一是法院机关的同志不再给院领导发送祝福短信;二是同志们之间也不再互发祝福短信;三是上下级法院同志之间也不再互发祝福短信;四是元旦和春节期间不再互发贺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2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板凳
发表于 2011-9-12 17:56:3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不发 [: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地板
发表于 2011-9-12 17:58:54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嘛我说,很不错,领导很英明,这也是一种低碳,省得大家做一些无谓的浪费,但要好的朋友和同事,该发的短信还得发,哪有人收到祝福会不高兴的,但前提是你得有诚意,你说是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5#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7:59:08 | 只看该作者
希望我以后工作的单位也这样规定下,现在还未工作不必应酬领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6#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8:01:44 | 只看该作者
省去了除了时间,金钱,还有尴尬。

要好的朋友都知道我不会发,发了就不正常不正常啊,不过生日我喜欢挺准时0点祝福

引用( 统彤 )
  所以嘛我说,很不错,领导很英明,这也是一种低碳,省得大家做一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7#
 楼主| 发表于 2011-9-12 18:03:00 | 只看该作者
 
那你领导怎么处理?或者自己做领导,

引用( 真真麦胖 )
不也不发 [: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5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8#
发表于 2011-9-12 21:13:49 | 只看该作者
说真的··我基本上没法!呃 除了一些必要的领导啊发 其他基本都没发 懂的人懂~ 直接电话就打过去就好 嘻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0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9#
发表于 2011-9-13 01:50:3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没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2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11-9-13 08:30:12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有几年不发信息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

      梅州时空网站实名制认证通知
      根据市网信办通知要求,为净化网络环境,对网络乱象进行规范和遏制 ,现所有网站论坛注册用户都需要实名制啦!!新老用户必须先进行实名制认证,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发帖留言。立即认证

      查看 »

      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