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市办(2008)23号文《梅州市地改市2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展工作方案》,领导小组从2008年4月11日至5月20日,向八个县(市、区)和十二大系统党委下属150多个职能部门,征集到2740张图片及相关文字资料。
现根据布展工作方案和大纲的要求,决定向社会各界人士有偿征集有关摄影作品。
一、征集内容 梅州市地改市20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变化和建设成果。
内容要求参见《梅州市地改市2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展布展大纲》。
二、征集要求 1、1988年以来拍摄的作品。 全方位反映历史变迁,展示阶段性发展成果、历届班子风采和各时期梅州风貌。
2、作品应突出亮点、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变化。
3、作品要有较强的历史感、现场感和时代感,既有纪实性,又有艺术性。最好具有稀缺性、鉴赏性和史料价值。
4、选送作品要注上时间、地点、人物等内容的文字说明以及作者姓名。
5、照片初选后将通知作者提交底片或电子文件。
三、其它事项
对正式展出的照片,每张给予伍拾元采用费,并颁发荣誉证书。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08年6月20日止。
梅州市地改市2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展领导小组 2008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