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吃螃蟹能养肝,四部位要扔掉

[复制链接] 0
收藏
10
回复
364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0-10-9 00:1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知道吗?吃螃蟹能养肝,四部位要扔掉


  金秋时节,菊黄蟹肥,正是品尝河蟹的好时节。我国素来有在秋风渐起之时,品蟹尝鲜的传统。
  秋季吃蟹,指的主要是河蟹。 河蟹,曾经在南方盛行;北方人更爱吃海蟹。但现在,无论地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喜爱河蟹的美味了。“九月尖脐十月团”说的便是农历九月的雄蟹蟹膏丰盈,农历十月的雌蟹黄多油满,都是河蟹最好吃的时候。
  螃蟹备受青睐,不只在于味道鲜美,更重要的是它所含的营养对人体还大有益处。中医认为,蟹有药用价值。《随息居饮食谱》记载,“能补骨髓、滋肝阴、充胃液、养筋活血”。此外,螃蟹还富含蛋白质。蛋白质是人体生长发育的物质基础,蛋白质中主要的氨基酸有20种,而蟹内就有10余种。而海蟹则因在海水中生长,含的矿物质,如钾、磷、钙更多。
  上海华东医院营养科主任营养师陈霞飞介绍,河蟹与海蟹在口味上的差异,主要是生长环境不同造成的,营养上差别不大。但河蟹的蟹黄更鲜美;而海蟹肉质更劲道。
  选河蟹挑选时应注意:一是蟹壳光亮;二是肚脐凸出,呈三角形的,一般都膏肥脂满;三是翻转蟹身,如果它能迅速翻回,说明新鲜,买后还可存放一段时间。四是挑选蟹钳上毛多的河蟹,肉质更肥硕。
  河蟹中,现在市场上卖得最火的要数大闸蟹了,但也最昂贵。因此,有些不法商家为牟取利益,可能会用普通河蟹冒充大闸蟹。其实,只有每只2两以上的母蟹、2.5两以上的公蟹才能称为大闸蟹。因此,购买大闸蟹时,人们应该要求商家一只只地称重,以防受骗。
  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长杨维龙介绍说 ,挑选大闸蟹时,还要注意其形态,主要有四大特征:一是青背平滑有光泽;二是白肚,没有黑色斑点;三是黄毛,蟹腿的毛长而黄;四是金爪,蟹爪金黄有力。
  俗话说“螃蟹上席百味淡”。螃蟹的美味还在于保留其鲜味,因此现在吃螃蟹最好还是清蒸。蒸熟后,配上用香醋与姜末、酱油调好的佐料。吃时,掀开蟹盖,蟹膏如玉,蟹黄似金,入口鲜而肥、甘而腻。
品尝美味的同时,千万别忽视了健康。
四部位要扔掉
  一是胃,即背壳前缘中央似三角形的骨质小包;二是肠,即由蟹胃到蟹脐的黑线;三是心,即蟹黄下的六角形小片;四是腮,即长在蟹腹部如眉毛状的两排软绵绵的东西。这些部位既脏又无食用价值,甚至可能引发食物中毒。
  螃蟹的蟹黄胆固醇含量高,会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的几率。因此,吃蟹每次不要超过1只,一周最多吃2至3次。此外,螃蟹寒凉,别多吃。尤其是脾胃虚寒的人,否则会诱发腹痛腹泻。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0-10-9 17:18:17 | 只看该作者
[:2-1:]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0-10-10 20:49:03 | 只看该作者
 四部位要扔掉了可惜呀!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地板
发表于 2010-10-10 21:12:2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 统彤 )
 四部位要扔掉了可惜呀!

无益不好味的当然不能要

签到天数: 117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0-10-10 21:13:18 | 只看该作者
膏蟹粥--最爱!

签到天数: 2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发表于 2010-10-11 09:12:37 | 只看该作者
[:2-1:]  [:2-1:]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7#
发表于 2010-10-12 00:14:20 | 只看该作者
[:2-1:]  [:2-1:]

签到天数: 98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6]常住居民II

8#
发表于 2010-10-12 10:38:00 | 只看该作者
真会吃 [:2-1:]

签到天数: 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10-10-12 10:55:24 | 只看该作者
同感!
引用( 往事随风 )
膏蟹粥--最爱!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0#
发表于 2010-10-12 11:28:22 | 只看该作者
嗯,爱吃,就是有点小贵,吃不够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