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3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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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font size=4> 平远籍台胞陈钧玉是一位孤寡老人,1998年,79岁的他把自己在台湾的大小事情都处理妥当,回到平远县城,建了一幢三层的楼房,与侄孙陈怀云一家开始了十年的共同生活。<br /> (陈怀云:没有血缘的叔公 就是说我爷爷跟他不是同胞兄弟 他是被抱来的……)<br /> 2009年5月14日,陈均玉老人去世了,按照遗嘱,三层楼房赠送给了侄孙陈怀云。但是半年后,陈怀云却被告上了平远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付给原告遗产5000美金。<br /> 原告是谁呢?陈莲枚,陈怀云的妹妹。妹妹告哥哥?糊涂了吧? <br /> (陈莲枚:陈怀云对叔公十分不周到 常常拉屎拉尿 家里很臭 我说你要是服侍不好 我几个姐妹会轮流去服侍他他又不肯)<br /> (陈莲真:他那么多钱 我几个姐妹 轮流服侍他他都不肯 这样的人 太毒了吧)<br /> (陈连枫:以后我们见叔公也难了 去了也没有红包发了 )<br /> (陈怀云的妻子:凭良心来说 比自己爹妈还要亲 我自己的母亲瘫痪两年我都没去照顾 ) <br /> 陈莲枚说她手里有重要的证据,那就是陈钧玉1999年5月9日写的一份《嘱托书》。大致内容就是:陈钧玉现有60000美元存入银行,本人有生之年由自己管理,百年归仙后30000美元给陈怀云所有,另外30000美元分给陈莲枚等6姐妹平均分配。<br /> (陈莲真:叔公遗愿中说钱给我们做生意,都签了名)<br /> (陈连枫:叔公的心意四五千美元给我们办一件实事 到叔公死了之后 子孙都还记得这是叔公的钱做的东西)<br /> 陈钧玉老人去世后,陈莲枚等姐妹,拿着该《嘱托书》去陈怀云家中要她们该得的钱。<br /> (陈怀云的妻子:去年死了就来要钱的,折子上才八百多了,我叔公很多病痛 每天都要去两次医院 全部都报销用了。她们就拼命吵 狂拍我们的门 要我们把房子卖掉。) <br /> 2010年6月25日,平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作出了判决:驳回陈莲枚的诉讼请求。对此,陈连枫也有她的看法。<br /> (陈连枫:这场官司要是输了 我们也不服输的 打到梅州市区)<br /> 故事到这里还没有完结,如果陈均玉老人还在世,看到这几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侄孙侄孙女的纠纷,不知会作何感想?!详情请关注,梅州电视台7月25日(周日)19:32播出的《围龙故事》。</font></d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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