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中招生有调整 总分不变录取批次调整为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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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0 15:41: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教育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有关录取批次安排、特长生招生办法等方面进行调整。记者获悉,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由五批次调整为四批次;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录取安排在各批次的提前批进行。

  据了解,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此前共分五个批次,为进一步营造高中阶段学校良好的竞争氛围,发挥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积极性,为考生创造公平的选择机会,今年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批次进行调整。调整后,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共分为四批次,第一批为全市10所示范性高中及梅县外国语学校;第二批为全市6所省一级学校及五华县高级中学、兴宁市兴民中学、兴宁市齐昌中学、丰顺县实验中学、梅县区畲江中学;第三批为全市其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由市统一设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第四批为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同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面也有较大调整。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录取此前在普通生和指标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现在将体育、音乐、美术类特长生录取安排在各批次的提前批进行,招生录取总分由文化分(即中考成绩,满分1040分)和术科分(即学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满分1040分)按比例折算合成,其中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第一批招生学校招收特长生录取办法,由市统一分别设定文化分和术科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各624分。各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上调本学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市招生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各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成绩(文化分占40%,术科分占60%)合成后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批次的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此外,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按考生文化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记者还了解到,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各科分值和中考总分与2017年中考相同,总分为1040分;2019年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科考试时间仍然按省规定,安排在初中二年级第二学期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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