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彩杯”体育活动摄影大赛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体育局、摄影大赛各承办单位: 为多角度强化体育营销城市、提升城市品位的理念,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助力“幸福导向型”产业集聚区建设,梅州市体育局举办“体育摄影大赛”活动,曾在《梅州日报》向社会发出征稿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体彩杯”体育活动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梅州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梅州市体育彩票管理分中心、梅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梅州市摄影家协会 四、大赛主题:发展体育事业 幸福快乐市民 五、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0日止(以收到作品为准)。 六、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500元。 七、征稿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反映全市范围内的(包括本市队伍参加市外的和外市队伍参加本市的)群体、竞技等体育活动为题材的,内容健康,符合主题的作品; 2、所有参赛作品鼓励新作,并必须为原创,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 3、参赛作品规格为5R(长方形,长边为17.8cm,正方形边长为17.8cm,画幅长宽比例达到或超过2:1的,长边可为25cm),不得装裱,不收组照; 4、参赛作品背后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简短的文字说明; 5、不设网上投稿。参赛作品请直接邮寄到:梅州市江南新中路66号梅州市体育局收(信封面上请注明:“体彩杯”体育活动摄影大赛),邮政编码为:514021。或直接送到梅州市体育局门卫值班室旁设置的投稿箱; 6、作品获奖后统一调电子文件放大制作。如因作者无法及时提供、或文件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备选作品替补。格式一律采用高精度的JPG格式; 7、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主办方对所有参赛获奖后的作品拥有自主使用权; 9、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凡发现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八、评审办法: 1、主办和承办单位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 2、经过评审小组初评的参赛作品将上传至梅州体育网进行网民投票; 3、经过评审小组初评的参赛作品进入决赛,投票结果和小组评审的综合分数为最终结果,评分标准小组评委70%,大众投票30%。
九、联系人:丘黎明,联系电话:2280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