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梅州一男子表白女大学生被拒后,那就敲诈勒索...

[复制链接] 0
收藏
0
回复
577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20-4-11 09:1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渣男!梅州一男子表白女大学生被拒后,那就敲诈勒索...

       一男子利用他人的纯真善良,三番五次以自残为威胁,敲诈勒索某女大学生,最终被梅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9年9月,张某钦通过某医学院新生微信群,以自己是某大学计算机系的师兄名义加了小菲(化名)为好友,并多次约小菲见面。2019年10月1日,小菲应张某钦的邀请,与同学一起在东山公园与张某钦见了面。之后,张某钦多次要求与小菲单独见面。2019年10月3日,张某钦约小菲到亲水公园单独见面,张某钦向小菲提出做他女朋友被拒绝后,张某钦威胁小菲要么跟他去开房发生性关系要么把手机里的钱转给他,否则他就自残或自杀,小菲不答应,张某钦就一直不让小菲离开。两人僵持了几个小时,小菲无法脱身被迫答应,然后到附近的建设银行取了1500元给张某钦。

      2019年10月7日下午,小菲与张某钦的女朋友李某在东汇城吃快餐,张某钦找到她们后带她们去唱K。过了一会,李某说要先行离开,小菲想一同离开,但张某钦不允许,还用凳子挡住门。当李某离开后,张某钦一直跟着小菲,再次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威胁小菲,小菲再次被迫通过支付宝花呗转了2298.12元给张某钦,而此时张某钦仍不许小菲离开,从包里拿出一把水果刀威胁小菲不准将此事告知他人,否则会用刀自残。之后的几天,张某钦不断通过微信威胁小菲,小菲无奈之下只好报警,警方将张某钦抓获。

      梅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钦以自残方式对他人实施要挟,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