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腾讯视频和爱奇艺因《庆余年》超前点播付费一事引发争议。不仅遭到网友声讨,官方媒体对此也发布批判文章,目前已经有网友针对此事对爱奇艺和腾讯视频提起诉讼。
起因
视频平台超前点播引发媒体和网友声讨
最近,网剧《庆余年》热播,网友催更的呼声也很高,许多用户为了能提前看剧,在视频平台充值成为了会员,然而爱奇艺和腾讯视频却在12月11日又开启超前点播,会员花50元,可以在每个更新日比此前多看6集。
对此,网友反对的声音一度冲上热搜。用户翟先生表示,“充会员就算了,还要加速包,越来越过分。”
网友认为此举是视频网站“收费加价”,不能算合理的市场行为。
12月14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布题为《视频网站套路层出不穷,吃相太难看》的文章,表示“这种额外收费的行为,实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直批视频平台“对待用户缺少起码的尊重”。“这样的视频网站不能惯。完善权益保护,让侵权者付出代价才是治本之策。”该评论称。
与此同时,在各个网络论坛,盗版视频已经满天飞。一位支持正版的网友表示:“开会员正常,二次收费我也忍了,不能忍的是,我花了钱看的剧,比盗版的还要慢!”
回应
对会员的告知以及消费心理把握不够体贴
面对舆论指责,12月17日腾讯视频和爱奇艺同时做出回应。
腾讯视频副总裁王娟针对《庆余年》超前点播争议一事回应称,“为了满足用户的观影需求,我们在不断探索付费模式的创新,以更贴合用户的深层次需求。这一次在《庆余年》上引发的争议,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思考,我们在对会员的告知以及消费心理的把握上还是不够体贴。未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并提升会员的服务体验,给大家带来更多优质的内容与贴心的服务。”
对于超前点播的方式,王娟还表示:“我们希望能够去摸索的超前点播方式被挑战和诟病。但我们面对这些事情,危机感和创造力并存。对于用户消费的挖掘很重要,但我们是希望能够建立在一个更科学、更加有序、更加尊重消费的角度去思考。”
爱奇艺副总裁、自制剧开发中心总经理戴莹则表示,“视频平台的内容越来越多元,用户的需求也变得更多元。我们的初衷是想满足用户更多元的内容需求,但可能没太做好,未来希望能更多考虑到用户的心理,做好排播的设计和告知工作。”
体验
超前点播改规则? 看完全剧多花25元
12月18日,有媒体报道称,腾讯视频、爱奇艺纷纷修改超前点播规则,会员可提前看6集权益不变,但可享额外3元每集的超前点播权,不再是支付额外50元观看6集的设定。
一时间“腾讯爱奇艺修改超前点播规则”的话题直冲微博热搜榜第一。但其实,腾讯爱奇艺并未修改超前点播的规则。
11日,两平台宣布“超前点播50元”的消息时,购买页面就明确提示:12月16日19:59前会员限时5天50元折扣价超前点播,更新日再多看6集,打包解锁后无需再付费。
根据追剧日历显示,非会员11日可以观看14到15集,会员可以观看20到21集,超前点播则可以观看22到27集。而且日历中当时就注明了有两种解锁方式,一种是限时优惠,一种是单集点播。
17日,限时折扣活动结束后,追剧小提示里写道:VIP额外尊享特权,3元/集解锁超前点播。并明确标注,12月11日20:00至16日19:59,VIP限时折扣活动已结束,没赶上的剧迷请单集解锁。
有会员表示,超前点播的集数只能按顺序解锁观看,也就是说,没有花50元购买超前点播的会员目前只有3元/集这一种解锁方式可以使用了。而且还不能跳着解锁,只能按顺序解锁了前一集才能解锁下一集。
如此算下来,假如从22集开始解锁到大结局46集结束,有25集的剧集,按照每集需3元费用计算,会员需花费75元。明显比花50元一步到位贵多了。
诉讼
律师:超前点播是格式条款问题
在网友的吐槽声中,此事进一步发酵,微博认证为律师的博主“吴声威wsw”在微博发文,要起诉爱奇艺超前点播。同为律师的网友“逻格斯logics”也发微博称,就超前点播起诉腾讯视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元,并附上了起诉书。
网友“吴声威”表示,目前起诉材料已经以邮寄立案的方式寄给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他表示,虽然大家关注超前点播收费,但其实事情的本质是会员协议的格式条款问题,所以争论收费是否合理属于表面,本质上协议存在大问题。“作为消费者一定要通过诉讼对这个协议要求修改,才有可能长期保障会员权益。此次超前点播只是其中引发的一个另行付费的例子而已。”
他的诉讼请求中并没有提及经济赔偿,除了要求爱奇艺取消超前点播功能,大部分是针对《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内容请求法院确认无效的。
他坦言,起诉行为获得了大量网友的支持,但也受到一些质疑,有人觉得超前点播收费合理,也有人认为起诉只是为了博眼球、炒作。
对于网友询问为什么没有起诉腾讯,他表示,自己只是爱奇艺的会员,加上精力有限,便向同在一个律所的好友林律师询问了意愿。林律师是腾讯视频的会员,也在观看《庆余年》,就答应了吴律师,决定起诉腾讯视频。
从其贴出的起诉状来看,他除了要求取消超前点播功能外,同样请求对《VIP会员服务协议》的部分内容确认无效,比如“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他认为,该条文属于格式条款,腾讯是在用格式条款来规定另一个格式条款不是格式条款。也就是网友所称的“禁止套娃”!
此外,他还在起诉状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0元。
他表示,几百块钱事小,但这样不合理的条款不应该日复一日地持续下去。“我正式宣布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为了我自己,也为了广大消费者。”
(摘编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