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顺警方抓获一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10月27日16时,受害人王某到梅州市丰顺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报警。据王某表示,自2013年11月起,他经过朋友介绍,借钱给李某生做生意。他分两次将18万元和7万元借给李某生,并获得李某生每月支付的利息5000元。然而,自今年3月起,李某生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借款人王某心急如焚。
接到报警后,丰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展开侦查。原来,李某生不仅仅向王某一个人借钱,还向张某、方某、许某等10余人借钱,共计200余万元。经过经侦大队搜集证据,李某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已经十分清楚。公安机关便撒开天罗地网寻找犯罪嫌疑人李某生。
经侦部门经过努力经营,最终找到了李某生的落脚点,于11月22日将李某生拘传到案。据李某生交代,自2012年起他便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每月一分半至三分的高利息为诱饵,先后向王某、张某、方某、许某等10余人借钱共200余万元。可是李某生并没有把借来的钱用于生意周转,而是把大部分的资金以每月二分半至三分的高利息转借他人从中谋利。由于李某生好赌成性,还参与“时时彩”网络赌博,又购买了别墅和豪车,借来的钱被他挥霍得所剩无几。
今年1月起,李某生借出去的钱本金和利息都无法收回,他的“生财之路”破灭。直到此时他仍不收手,还想通过参与赌博翻盘,没想到又输得血本无归。为了逃避债主们的追债,他干脆更换手机号码逃匿。11月23日,李某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来源: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