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部分已售违规商品房未能办证的有望办证了!!!

[复制链接] 0
收藏
1
回复
1705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6-9-27 09:4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兴宁办房产证《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发布日期:2016-09-26  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解决兴宁市中心城区部分已售商品房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实施意见

兴市府办[2016]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我市中心城区部分房地产项目因违法违规用地、建设等原因,导致已售商品房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严重影响兴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积极稳妥解决部分购房户未能办证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积极稳妥高效为原则,切实解决部分购房户未能办证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同时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建设、销售等环节的监管,杜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销售等行为,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适用范围

在2015年10月20日兴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兴宁市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兴宁市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前,中心城区部分已销售商品房因超军用机场净空限高和其他违法违规情形造成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地产项目。

(一)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建设项目相关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的;

(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建设项目相关许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但实际已销售的;

(三)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手续、未办理建设项目相关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但实际已销售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6-9-27 09:54: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今天(2016年9月26日)上午8点多,兴宁市新兴御苑小区业主在梅州市人民政府门前拉横幅维权,同时也在兴宁的售楼部拉起横幅维权,希望政府可以为民作主,切实解决百姓问题。 同时据朋友圈爆料,在一方面往梅州政府门前维权,另一方面,业主们也前往开发商售楼部表明立场,希望寻求相关解决房产证问题的办法。。。 据朋友圈消息,二期三期存在的问题之一是超出红线规划范围,占用公共用地!但当初是怎么让它建立起来的,还有怎么卖出去的?真是值得深思的话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