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无星无杠 于 2018-12-6 16:56 编辑
“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后广州不少夫妻受益 夫妻俩剑拔弩张地到法院闹离婚,最终在法官的建议下同意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冷静”一个月,“冷静”期结束后,两人决定不离了。记者了解到,自今年7月出台《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提出实施离婚冷静期制度后,截至目前,广州不少夫妻从这一制度中受益,仅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就有5对夫妻同意适用该制度,最终3对夫妻经“冷静”后由“欲离”变为“不离”。 李雯和张凉(均为化名)婚后,因夫妇两人都忙于工作,李雯的父母来到李雯家帮忙照顾孩子。三代人一起生活了几年,由于生活习惯、对孩子教育方式、消费理念等的差异,张凉与李雯及其父母间的矛盾从无到有、由小变大,逐渐激化。 一次大吵后,张凉离家在外租房居住,张凉的这一做法彻底激怒了李雯,她觉得自己十多年来为家庭付出那么多,张凉却因一些小事,离家出走,丝毫没有责任感,于是向南沙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张凉收到诉状后,也很恼火。他认为李雯在诉状中所说并不真实,其离开家就是因为在家里没有地位,且其建议和意见丝毫不被重视,犹如一个外人。 因双方互不相让,庭前调解无果而终,案件开庭审理。法庭上,两人相互指责,火药味很浓,但当法官让两人当庭陈述婚恋过程时,两人提到以前的点点滴滴,不由湿润了双眼,这一情绪上的变化被法官察觉,并感觉双方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双方不只是夫妻间的矛盾,还夹杂着女婿与岳父母的矛盾,且没有有效沟通。 庭后,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详细了解二人的工作、家庭、生活情况,从中找出二人相互不信任的症结所在,并向两人提出一个月冷静期的建议。在冷静期内,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二人到法庭,并向二人提出如何解决其家庭问题的建议。 一个月期满后,两人再次来到法庭向法官反映两人拟定了一份协议用于约束双方在家庭、经济问题上产生分歧的解决办法,李雯申请撤诉。 如今,李雯撤诉已两个多月,法官通过电话进行了回访,目前两人工作、生活情况良好。 有观点认为,当事人之所以选择诉讼离婚,是因为矛盾已不可调和,设置离婚冷静期可能让离婚变得更难。 对此,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少年庭庭长谭海云表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并非是为离婚设置障碍,让离婚变得更难,而是因为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时,双方情绪都是最激动时,除了对婚姻关系是否要解除外,对子女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问题并没有冷静地思考。 离婚并不仅仅是婚姻关系的解除,还涉及子女抚养、探望、财产分割以及对方对财产分割过程中如何配合,这些并非一纸判决就能彻底解决的问题,如果当事人不能理智地面对问题,即便法院判决了,在执行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无法做到案结事了。因此,离婚时,如果双方都能冷静一下,无论是和好还是离婚,双方都能心平气和地、理智地解决问题。 谭海云称,冷静期过后,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婚姻关系是否改善,决定婚姻关系是否继续。如果双方仍没和好,法官会根据双方在婚姻冷静期内的表现、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等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出判决,而不是直接判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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