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梅州6万多名特殊群体养老保险政府“买单”

[复制链接] 0
收藏
2
回复
1879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2122 天

连续签到: 68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6-4-6 13:59: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起,梅州将为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全市6万多名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受惠。

  根据相关政策,今年起,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梅州市户籍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指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的一级、二级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指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或智力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将由政府“买单”。按照规定,每年9月,这类特殊群体将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地区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即每人每月1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缴费标准)为其缴纳全部养老保险费,最多不超过15年。对已自行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当地政府为其代缴每月10元的养老保险费计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要求提高缴费档次的,所增金额由其本人承担。



签到天数: 23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沙发
发表于 2016-4-6 17:30:27 | 只看该作者
惠民政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板凳
发表于 2016-4-8 18:57:02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应有这个能力的了,好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广播台

      关闭

      最新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返回顶部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