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子女落户不再跟罚款挂钩?谣言!!

[复制链接] 0
收藏
4
回复
179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发表于 2015-4-17 19:2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段时间,网络上流传一篇文章,说广东省出台了新政策,超生子女落户不再跟罚款挂钩。那么,这条消息是真的吗?

   网贴写到:“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专项解决各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非婚生或超生人口难落户口问题,将可全面获得解决。今后在对外办理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将不得把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同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

         经小编查寻获悉,此则政策为福建出台的户籍管理新政策,广东省相关政策未出。也就是说广东省相关上级单位,并没有出台任何入户新政,入户政策没有任何变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仍要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情形征收社会抚养费。


签到天数: 1885 天

连续签到: 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沙发
发表于 2015-4-17 21:21:52 | 只看该作者
 广东的知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8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板凳
发表于 2015-4-18 12:55:10 |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取缔一切关于反人道的计生政策。。。。如果再取缔,人口结构将更加严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地板
发表于 2015-4-18 18:24:29 | 只看该作者
死了丢海里,魂魄就跟水去流浪,多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15-4-19 13:55:36 | 只看该作者
乱邦的政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关闭

最新公告

梅州时空网站实名制认证通知
根据市网信办通知要求,为净化网络环境,对网络乱象进行规范和遏制 ,现所有网站论坛注册用户都需要实名制啦!!新老用户必须先进行实名制认证,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发帖留言。立即认证

查看 »

找客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