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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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同事约了去吃饭,问了几个朋友推荐悦读咖啡还不错,于是前往。
点餐前问服务员,被告知消费累积满500元可以获赠会员卡一张,
同事遂问:本身就已经有会员卡了,那么会员卡打几折?答:8.8折。
于是点餐用餐,买单总价是622元,按照会员卡的话,打折后是547.36元,请求商家给开具发票,被告知如果用了会员卡打折,那么就不再提供发票。想想那就算了,说:你按照622元总额算,给我们开具发票,并且遵守你们满500免费办会员卡的承诺,给我们办一张会员卡,得到的回复是:如果你需要办会员卡,那么我们依然不可以给你开具发票,要么你也可以选择500块用来办会员卡,122元可以给你开具发票。意思是发票跟会员卡之间,只能选其一。
问:谁规定?
答曰:我们公司规定,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说:享受优惠后也可索要发票。送饮料、打折扣、抹零头,本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方式,即使消费者享受了这些优惠,也不影响索要发票的权利。商家只要有经营活动,就有义务给消费者开具发票。商家取得经营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消费者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
给广大同乡们提个醒,以后消费了,打折了他们也是有义务给你开具发票的。
明天我将打电话去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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