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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镇安置区及客居小镇给水工程
项目单位:兴宁市自来水总公司
建设地点:从205国道永和镇三枫至仁里段路肩
建设规模与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从205国道永和镇三枫至仁里段路肩共铺设DN400钢管850米、DN300PE塑料管749米,DN200PE塑料管850米钢管和一套无负压变频恒压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3.17万元,建设资金由自来水总公司自筹解决。
批复时间:2015.3.19
附表 审 批 部 门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永和镇安置区及客居小镇给水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国家计委3号令、9号令、兴市府办[2004]34号文转发《梅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梅市府[2009]70号文《关于印发梅州市1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核准。 2、此项目总投资343.17万元。 3、现核准此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实行不采用招标方式,安装工程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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